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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您通过互动交流平台给市、县政府及市直各部门写信。您的来信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受理,并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政府网站在线回复的通知》(六政办秘〔2005〕136号)、《关于印发六安市电子政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六政办〔2010〕1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六政办明电〔2013〕5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通知》(六政办〔2015〕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网上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六政办秘〔2020〕74号 )等文件精神规定,及时呈报、交办、督办、回复。

以下情况将不予受理或审核:

1、无实质性内容,或内容不具体,无法核实的;

2、具有商业广告性质或要求提供赞助的;

3、纯属个人问题,与政府职责无关的;

4、不属政府管理权限范围的;

5、已进入仲裁、司法程序的;

6、已定性且实行信访终结处理的;

7、匿名或其他可以不予受理的。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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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通知》(六政办〔2015〕22号)等文件精神,六安市人民政府网“百姓畅言”、“部门信箱”等政民互动栏目,各级各单位应对公众咨询、建议、投诉等留言进行办理、处理、反馈等,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应、反馈处理意见,答复网友留言,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无法办理的应及时解释说明。超过5个但未超过10个工作日未回复的给予受理单位“黄牌警告”,超过10个工作日未回复的给予受理单位“红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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