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延期执行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皖西日报 作者:周燕 发布时间:2014-07-07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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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从市人社局了解到,由于目前省统计局、省人社厅尚未公布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造成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无法确定,我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延期执行,待省人社厅正式公布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后,次月全市统一执行。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安徽省社会保险征缴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根据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超过300%的按300%计缴)和下限(低于60%的按60%计缴)。截至目前,省统计局、省人社厅尚未公布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造成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无法确定,为此,我市人社部门决定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延期执行,待省人社厅正式公布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后,次月全市统一执行。同时,省人社厅正式公布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后,对已经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费不再重新调整2014年6月份的基金征缴系统月结由正常的28日推迟30日,以便各县区要利用周末时间加班加点处理“参保单位人员变更、7月份征缴预算编制”等业务,确保社会保险征缴业务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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