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上新”
9月19日,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六安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管理办法》《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两项惠民新政,自9月20日起正式实施,在灵活就业缴存、公积金提取、住房贷款等方面推出多项便民新举措。
新政明确,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等灵活就业群体可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取消户籍、居住证限制,凭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即可办理开户,通过银行签约实现自动代扣缴存,进一步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提取业务迎来新变化,缴存家庭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年度提取上限3600元;新增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最高可提取20万元;同时放宽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家庭的提取条件,盘活个人账户资金。
贷款政策同步优化,本科及以上人才、多子女家庭、购买认定“好房子”新建商品房,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三项政策不叠加);取消公积金贷款申请次数限制;二手房贷款房龄上限由20年放宽至30年,更好支持群众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细化配套操作细则,优化业务办理流程,严守资金安全底线,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切实提升缴存群众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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