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物价局)打好“组合拳”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今年,市发改委(物价局)把落实电力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作为建设“四最”营商环境、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
1月1日,按照新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同步将大工业和商业高峰时段电价上浮比例下调。4月1日,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中单一制目录电价,在原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2.42分,同时将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与大工业用电类别统一合并为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其中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原一般工商业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合并后的单一制或两部制目录电价;315千伏安以下原一般工商业用户执行合并后的单一制目录电价;原大工业用户执行合并后的两部制目录电价。5月1日,调整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含两部制和单一制)目录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13分,峰谷分时电价相应调整。工商业及其他输配电价(含两部制和单一制)每千瓦时降低1.13分。通过三次调整,用好降成本“组合拳”,每年为企业节约用电成本5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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