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公开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措施清单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2023年12月5日-19日,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并于2024年4月2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报告。六安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对督察报告反馈的问题全面认领、全力整改,及时研究制定了《六安市贯彻落实2023年安徽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以下简称《措施清单》),部署推进问题整改落实。目前,《措施清单》经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并在六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措施清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考察六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要求,切实在思想上警醒警觉、政治上对标对表、行动上立行立改,推动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
《措施清单》针对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指出的3个具体问题,逐一明确重点整改措施、目标任务、实施(责任)主体、监管(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做到可操作性强。《措施清单》明确在2024年12月底前,将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监督管理能力得到有力有效提升。
《措施清单》针对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的3个具体问题制定了9条整改措施,概括为四个方面: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湿地在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抗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重要生态功能,坚决扛起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牢牢把握淠河国家湿地公园主体功能定位,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抓好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和发展,做到严格保护、优先保护。二是完善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制度。健全淠河国家湿地公园巡护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巡护,科学制定淠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措施。修订淠河国家湿地公园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完善联防联控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通力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全面排查湿地公园生态环境问题。针对省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举一反三,对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整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强化日常督查督办力度和频次,针对重点问题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保护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职责,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破坏湿地资源行为。四是不断提升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水平。大力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等湿地保护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监督管理人员工作能力。加强淠河国家湿地公园动态监测和智慧管理,采用卫星遥感技术、无人机巡航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对淠河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人类活动监测,及时发现并制止破坏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的行为。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措施清单》进一步落实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的责任。一是落实属地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的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二是落实林业、生态环境等监管责任单位督促指导责任,推动整改一个问题、销号一个问题。三是落实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管委会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依法履行保护管理职责。四是落实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日常管理责任,通过完善管护工作机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升群众保护湿地公园意识,增强全社会参与保护管理湿地公园的行动自觉。
附件:六安市贯彻落实2023年安徽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