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六安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发布时间:2021-07-01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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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2020年11月出台的《六安市关于支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的若干措施》(六政办[2020]33号)规定:对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验收合格的,给予30万元资助。为落实此项政策,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牵头起草了《六安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分管领导签批、政策法规科审查后,以网站发布、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集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贯彻落实《六安市关于支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的若干措施》(六政办〔2020〕33号)文件精神,加快培育高价值专利,进一步提升我市专利质量,支撑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绿色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草拟了《六安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12家企业和8个县区的意见,根据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六安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经市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

四、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探索构建专利创造新模式、新机制,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在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一批技术创新程度高、保护范围稳定、市场发展前景好、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为产业转型发展提供引领和支撑。到2025年,建成30个左右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在主要产业领域培育一批支撑产业发展、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高价值专利。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项目实施、措施保障等五项内容。

工作目标:到2025年,建成30个左右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在主要产业领域培育一批支撑产业发展、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高价值专利。

申报范围:支持我市重点企业与国内高校院所、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活动。

项目管理: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3年,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任务书的要求,落实自筹资金。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对高价值专利培育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六、创新举措

推动企业、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三方联合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探索构建专利创造新模式、新机制,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能够支撑产业发展的高价值专利,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新兴产业基地提供强有力支撑。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协调作用,积极会同发改、经信、教育、科技等职能部门,加大对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应制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的管理与落实。

(二)加大政策支持

经认定的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在推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品牌化、标准化和知识产权产权运营、高层次人才引聘等方面,鼓励先行先试,在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宣传培训计划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三)推进价值实现

建立企业高价值专利数据库,加强对高价值专利的跟踪评估,促进高价值专利尽快面向市场转化运用,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通过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探索构建专利创造新模式、新机制,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在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一批技术创新程度高、保护范围稳定、市场发展前景好、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为产业转型发展提供引领和支撑。

 下一步将加强《实施方案》的宣传和解读工作,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着力推动企业、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共同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推动产业迈向价值链中高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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