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六安市贯彻落实国务院 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重点任务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浏览次数: 征集单位:市应急局 征集时间:[ 2022-05-20 17:15 ] 至 [ 2022-06-20 00:00 ] 状态:已结束
  • 征集公告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3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4月2日,国务院安委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提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硬措施”。4月13日,《安徽省安委会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工作举措》经省政府1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并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方案。为推动“十五条硬措施”在六安落地见效,市安委办结合六安实际,牵头拟定了《六安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重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2年6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方式向我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一、征集时间:2022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二、征集方式:

(一)登录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全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luan.gov.cn/hdjl/yjzjk/)或六安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征集调查”栏目(http://yjglj.luan.gov.cn/)留言;

(二)书面信件。邮寄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农科大厦22楼2218室收,信封注明“六安市贯彻落实国务院 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重点任务清单意见建议”;

(三)电子信件。发送至电子邮箱:layjjzhxt@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为“姓名(或单位)+六安市贯彻落实国务院 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重点任务清单意见建议”;

(四)联系电话:0564-3379200。


《六安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重点任务清单》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起草背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3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4月2日,国务院安委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提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硬措施”。4月13日,《安徽省安委会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工作举措》经省政府1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并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方案。为推动“十五条硬措施”在六安落地见效,市安委办结合六安实际,牵头拟定了《六安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重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起草过程:市安委办于2022年4月牵头起草了《清单》,并于2022年4月20日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3条,采纳2条,部分采纳1条。

二、主要内容

《清单》主要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根据我市实际细化分解为35项重点任务和72条具体举措,并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清单》主要内容可以概况为五个方面特点:一是突出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以及责任不落实的责任追究;二是突出督查检查。要求立即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化解风险隐患。三是突出治理违法违规行为。强调对违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立即开展“打非治违”,对有关高危行业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要严肃查处追责,在非煤矿山、危化品、燃气、道路运输等重点领域抓实全链条监管。四是突出源头治理。强调要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不能有丝毫疏漏;同时强调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五是突出严格执法。重点从整治执法宽松软问题、严肃查处瞒报谎报事故行为、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并强调要奖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鼓励企业内部职工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相关事项报告

 关于合法性审核情况:市司法局提出省文件为40条具体任务和105项工作举措,而我市《清单》细化分解为35条具体任务和72项工作举措,且省文件部内容《清单》没有吸纳。接到审核意见后,我局高度重视,特报告如下:一是在印发《清单》时,文件还同时提出要求,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措施一并贯彻落实;二是部分省安委会具体措施不符合我市实际,如“支持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发展”“建立煤矿重大风险问责机制”“开展一次航空领域安全检查”“推动出台《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三是部分省安委会具体措施属于我市每年都固定开展的工作,此次未再写入清单中,如“签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开展执法案卷评查”

四、提请审议事项

现提请会议审议。建议《规定》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安委会文件印发实施。

关于印发《六安市贯彻落实国务院

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我市落地生效,市安委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六安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重点任务清单》,请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措施(附后)一并贯彻落实。

各县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进一步制定细化措施抓好落实。是聚焦责任落实,形成推进机制责任落实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党政主要负责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层层传导压力。坚决防止只喊口号不抓落实,把任务分解了当成任务完成了,把开会研究了当成问题解决了各监管部门要把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责任作为第一要务,把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重要检查项,真正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是切实从源头控制,打牢安全生产形势根本稳定好转的坚实基础落实好规划审批等工作,严厉打击工程中的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各级安委办要与相关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明确的要及时予以明确,明确不了的由政府牵头明确。是不断提升执法效能,让执法在精准上全方位发力积极稳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市县两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各监管部门要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差异化执法,建好监管名录库,动态调整监管对象安全生产级别,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是广泛开展宣传,让警示教育入脑入心要建立事故公开曝光警示机制,把曝光警示制度作为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的有效手段。发生亡人事故的,要深入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开展警示教育,真正起到“一企出事故,行业受教育”作用。五是要统筹兼顾,处理好“红灯”、“绿灯”、“黄灯”的关系各级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定、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既要积极主动服务复工复产,引导形成良好市场预期,又要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工作底线,高质量统筹做好各方面工作。

       

                                                               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5  


六安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任务

具体举措

完成时限

责任部门

协同责任部门

一、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及时提请市委常委会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

5月底

市安委办

 

2)提请市委党校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于论述》专题片纳入党校学习内容。

5月底

市安委办

 

3)提请市委宣传部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

5月底

市安委办

 

2

严格落实《六安市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

4)市安委办提请市委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

6月底

市委办
市安委办

 

5)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党委巡察重要内容,列入下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综合考核述职内容。

长期

市、县区党委
市委督查室

市安委办

3

加大安全生产等约束性指标在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

6)将安全生产考核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长期

市安委办

市发改委

7)将安全生产考核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

长期

市安委办

市平安办

4

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

8)常委会(党委会)每年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原则上不少于2次。

长期

市、县区党委
市安委办

 

9)配齐配强应急管理部门班子,加强执法力量建设。

长期

市、县区党委
市委组织部
市委编办

 

二、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5

各级政府把安全生产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

10)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

5月底

市安委办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1)结合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巡查要求,提请市政府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述职内容。

6月底

市安委办

 

12)提请市政府将安全生产考核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

长期

市安委办

 

13)组织修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及时明确职能交叉以及新业态风险的安全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5月底

各县区政府
市安委办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6

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14)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及时推进工作落实。

长期

市安委办

 

15)其他分管领导干部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及时部署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分管行业安全形势稳定。

长期

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6)14个专项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排工作措施。

长期

14个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单位

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7

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

17)在节假日、重要敏感时段以及在雨雪冰冻、汛期、高温、台风等自然灾害来临前,及时召开安全风险会商会,组织开展明查暗访。

长期

市安委办

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8

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18)按照“即时动态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机制,动态调整完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权责清单,并接受社会监督。

长期

市安委办
市委编办

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19)推进监管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把督促监管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作为第一要务。

6月底

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20)对非煤矿山、危化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环节多的领域,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抓实全链条监管责任,主动上前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长期

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1)对直接关系安全的取消下放事项,要实事求是开展评估,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收回。

长期

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9

应急管理部门要理直气壮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22)建立市安委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双交办制度。

6月底

市安委办

 

23)对事故上升、问题突出的地区、部门及时发出警示通报或提示函,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约谈。

长期

市安委办

 

10

提出一批有利于提升安全水平和事关长期发展的重大项目。

24)完成“6+N”重点领域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三大系统”建设。

12月底

市应急局

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5)印发实施《六安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

4月底

市应急局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11

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

26)在组织部门考察党政领导干部拟任人选时,对符合“一票否决”情形的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在职责范围内落实相应的否决措施。

长期

市安委办

 

12

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追究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27)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六安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若干规定(试行)》规定,及时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长期

各县区政府
市安委办

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13

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8)督促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长期

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9)督促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建立并落实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及时公布隐患清单,接受监督。

5月底

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4

严格落实重大风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

30)组织开展2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

10月底

市应急局

市消防救援支队

31)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开展执法检查。

8月底

市应急局

 

15

实施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惩戒力度。

32)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依法监督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行业禁入相关规定,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及时通报并开展警示教育。

长期

市安委会

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六、深入扎实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

16

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

33)制定我市大检查方案,严密组织检查工作。

4月底

市安委办

 

17






盯紧非煤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燃气、建筑施工、消防、工贸、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

 

34)对边坡高度1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进行一次边坡稳定性分析。

9月底

市应急局

市经信局

35)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完成尾矿库调洪演算和“头顶库”安全专家技术会诊。

12月底

市应急局

市经信局

36)建立健全现有生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系统。

12月底

市应急局

市经信局

37)完成大型油气储存基地“一库一策”问题隐患整改和“四个系统”改造升级;开展化工园区专家指导服务,全面复核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等级。

6月底

市应急局

 

38)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任务。

12月底

市应急局

市经信局

39)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以及违法载人等非法违规行为。

长期

市公安局

市交通局

40)重点打击非法营运、危险品运输车辆运营时动态监控不在线、出租车违规经营,严重超载。做好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作。

长期

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

41)加强源头治理,遏制小微型载客汽车非法改装行为。

长期

市经信局

市公安局

42)全面摸清燃气安全底数,集中整治燃气安全突出问题,完成16公里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任务。

12月底

市住建局
市城管局

 

43)开展建筑质量安全“雷霆、亮剑”行动,推进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

长期

市住建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农业农村局

44)根据市安委会、消委会联合印发的《全市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长期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消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45)根据《六安市工贸八大行业安全生产“巩固年”活动实施方案》,强化我市工贸领域安全隐患整治。

长期

市应急局

市经信局

46)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整治行动、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行动。

长期

市市场监管局

 

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18

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机制。

47)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不得降低安全门槛。

长期

市发改委

 

48)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指导监督采矿、危险化学品生产加工、城镇燃气设施、烟花爆竹批发、民用爆炸品生产加工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选址用地工作。

长期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9)加强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行为。

长期

市应急局

 

八、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19

严厉查处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格资质管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资质方责任。

50)严查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一经查实顶格处罚,符合条件的取消相关企业资质,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长期

各县区政府
市住建局
市应急局

市经信局

20

发挥国有企业表率作用。

51)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在六安企业、省属在六安企业要加强对下属企业的指导监督考核等,不具备条件的不能盲目承接相关业务。

长期

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市国资委
在六安各国有企业

 

九、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就业人员安全管理

21

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

52)开展一次专项联合执法检查

9月底

市人社局

市应急局
市总工会

53)出台我市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开展上岗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相关意见

11月底

市人社局

市应急局
市总工会

54)严控危险岗位劳务派遣工数量,未经培训合格的不能上岗,但不能以安全生产为名辞退农民工。

长期

各县区政府
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十、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22

精心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

55)紧盯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精准打击矿山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采、客车、客船和危化品非法运营等各种典型非法违法行为。

长期

各县区政府
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23

加大曝光力度,切实起到震慑警示作用。

56)对于非法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曝光,发生事故的立即召开警示教育现场会,做好行刑衔接,涉及腐败的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长期

各县区政府
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十一、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24

整治安全生产执法宽松软、走过场。

57)对重点检查单位要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并落实,对非重点检查单位实行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机制,防止出现选择性执法。

长期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
部门

 

25

强化精准执法。

58)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推行“执法+专家”执法工作模式,强化专业执法。

长期

市应急局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59)创新监管方式,大力推进异地交叉检查,要充分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

长期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
部门

 

十二、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26

配齐建强市县两级监管执法队伍。

60)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齐建强市县两级监管执法队伍,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监管任务。

12月底

市应急局

市委组织部
市委编办

27

明确基层安全管理机构。

61)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或者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并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6月底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委编办

28

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

62)改进执法方式,广泛开展示范执法和联合执法,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持续抓好执法典型案例报送,树立标杆。

长期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
部门

 

63)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

长期

市财政局

 

十三、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29

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

64)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长期

各县区政府
市安委办
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30

65)督促企业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号码,鼓励企业内部的职工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5月底

各县区政府
市安委办
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31

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66)要及时处理涉及安全生产举报,依法保护举报人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长期

市应急局

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十四、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32

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

67)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告职责,规范事故报告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长期

各县区政府
市应急局

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33

严惩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68)初步认定的一般瞒报事故,一律由市级提级调查,经事故调查组查实的瞒报事故,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实施高限处罚;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长期

各县区政府
市安委办

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

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34

处理好“红灯”“绿灯”“黄灯”之间的关系,使得各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引导形成良好的市场预期。

69)正确处理好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的关系,及时对特困行业纾困解难保障安全管理。

长期

各县区政府
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70)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六市安办〔2022〕14号)要求,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有序。

长期

各县区政府
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71)加强集中隔离点、方舱医院等各类防疫场所建筑质量、消防、电气安全管理。

长期

各县区政府
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35

从实际出发,积极发挥一线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

72)开展“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活动,动员广大职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和隐患排查,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长期

市总工会

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六安市贯彻落实国务院 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重点任务清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六安市贯彻落实国务院 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重点任务清单》(征求意见稿).doc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电话渠道
0564-3379200
来信来访渠道
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22楼2218室,邮政编码237000 

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六安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

“十五条硬措施”重点任务清单

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2022年4月20日起,《六安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重点任务清单》开始征求各县区和市直部门意见,共收到3条意见和建议。具体意见及采纳情况见下表:


征求意见稿主体部分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未采纳理由

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对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高危项目以及人员聚集场所,不得降低安全门槛。

市发改委建议:修改为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不得降低安全门槛。

采纳

参照省方案及我委三定方案。

六、深入扎实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

开展建筑质量安全两扫、两铁行动,推进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

市住建局建议:两扫、两铁修改为雷霆、亮剑

 

采纳

 理由:两扫、两铁行动为省住建厅部署的行动,六安市住建部门部署的行动为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雷霆专项行动全市住宅工程质量亮剑专项行动

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加强集中隔离点、方舱医院等各类防疫场所建筑质量、消防、电气安全管理

市住建局建议:增加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且将市住建局放到其他单位后面。理由:修改理由:疫情防控工作主要在属地政府,一般总牵头单位在属地卫健部门,临时集中隔离点、方舱医院的选择和建设,前期住建部门不掌握情况。

市商务局建议:删除市商务局或者修改为按职责加强集中隔离点、方舱医院等各类防疫场所建筑质量、消防、电气安全管理。

部分采纳

责任单位修改为:各县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未采纳删除“市商务局”,理由为:集中隔离点、方舱医院等各类防疫场所涉及到众多单位,修改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更为合适。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反馈时间:2022年6月26日 17时24分

六安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重点任务清单

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2022年4月20日起,《六安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重点任务清单》开始征求各县区和市直部门意见,共收到3条意见和建议,。同时,自2022年5月20日起,在市政府意见征集库和市应急局网站通过公告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截至目前共收到1条公众反馈意见。具体意见及采纳情况见下表:


《六安市贯彻落实国务院 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重点任务清单》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征求意见稿主体部分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未采纳理由

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对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高危项目以及人员聚集场所,不得降低安全门槛。

市发改委建议:修改为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不得降低安全门槛。

采纳

参照省方案及我委“三定”方案。

六、深入扎实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

开展建筑质量安全“两扫、两铁”行动,推进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

市住建局建议:“两扫、两铁”修改为“雷霆、亮剑”。

 

采纳

 理由:“两扫、两铁”行动为省住建厅部署的行动,六安市住建部门部署的行动为“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雷霆’专项行动”和“全市住宅工程质量‘亮剑’专项行动”。

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加强集中隔离点、方舱医院等各类防疫场所建筑质量、消防、电气安全管理

市住建局建议:增加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且将“市住建局”放到其他单位后面。理由:修改理由:疫情防控工作主要在属地政府,一般总牵头单位在属地卫健部门,临时集中隔离点、方舱医院的选择和建设,前期住建部门不掌握情况。

市商务局建议:删除“市商务局”或者修改为“按职责加强集中隔离点、方舱医院等各类防疫场所建筑质量、消防、电气安全管理。”

部分采纳

责任单位修改为:各县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未采纳删除“市商务局”,理由为:集中隔离点、方舱医院等各类防疫场所涉及到众多单位,修改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更为合适。

十二、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60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齐建强市县两级监管执法队伍,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监管任务。

61)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或者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并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68)初步认定的一般瞒报事故,一律由市级提级调查,经事故调查组查实的瞒报事故,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实施高限处罚;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网名张颂之

一、重点任务26,具体措施60,建议将“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齐建强市县两级监管执法队伍”修改为“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齐建强市县两级安全监管执法队伍,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监管任务。”  二、重点任务27,具体措施61,建议将“明确基层安全管理机构”修改为“筑牢基层安全管理防线”,具体措施修改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或者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职责,配备执法检查人员,按照授权依法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建议制定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清单,加强人才、资金、装备配置。 理由:1.符合《安全生产法》第九条对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职责;2.符合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监管任务,不得以改革为名,层层下发,下放执法责任”的会议精神。 三、重点任务33,具体措施中未提及对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的处置措施。

不采纳

理由:1.2020年9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就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出明确要求。2021年9月3日,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落实措施,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中央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交通运输、农业“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后开展的第六个领域改革。改革执法重心在市县两级,实行“局队合一”,形成监管合力。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部署,确定该条内容为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齐建强市县两级监管执法队伍。2.根据《关于印发<六安市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工作职责>和<六安市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的通知》(六编办〔2017〕46号),对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已经进行明确。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及其有关人员涉及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的处置措施已经进行了明确。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