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六安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浏览次数: 征集单位:市数管局 征集时间:[ 2022-01-15 00:00 ] 至 [ 2022-02-15 00:00 ]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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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政务数据共享机制不健全、供需对接不顺畅、技术支撑体系不完备、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和数据共享标准规范不完善等问题,我局代市政府办公室研究起草了《六安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至2022年2月15日。

二、征集方式:

(一)登录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全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http://yjzjk.luan.gov.cn/yjzjk/index.html)或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网站“征集调查”栏目(http://sgj.luan.gov.cn/hdjl/yjzj/index.html)留言;

(二)书面信件。邮寄地址: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521室(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中路168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521室,邮编:237000);

(三)电子信件。发送至电子邮箱:lasjzyglj@163.com;

(四)联系人:蔡震, 联系电话:0564-3374099。

来信请注明“六安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意见建议”字样及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

六安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加快数字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国办发〔2021〕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1〕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职责清晰、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着力解决政务数据共享机制不健全、供需对接不顺畅、技术支撑体系不完备、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和数据共享标准规范不完善等问题。坚持应用牵引,推动实现政务数据按需共享、有序开放,不断提高数据共享质效。坚持安全可控,构建政务数据共享安全制度体系、运维保障体系和技术防护体系。坚持依法依规,着力提升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法治化、标准化水平,保障数据共享规范有序,为建设数字政府、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2022年6月底前,全市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基本建立,明确各级各部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力度大幅提升。全市一体化的江淮大数据中心市级子平台数据共享枢纽作用更加突出,政务数据共享供需对接机制基本完善,技术支撑能力和安全防护水平全面增强,全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初步建成。

2022年12月底前,依托省市共建的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为各级各部门提供云、数据、组件、应用等数字资源统一管理能力。全市范围内协调有力、职责明确、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趋于完善,政务数据高质量共享新格局基本形成。数据安全管理和防护水平持续加强,有力支撑各部门数据共享应用,重点领域数据共享应用取得明显成效。

2023年12月底前,省市共建的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全面建成并持续迭代完善,全面支撑智慧党建、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等全领域数字化应用成果加速落地。职责清晰、权威高效的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更加完善,形成统筹协调有力、技术支撑体系完备、安全管理有序、制度规范健全的全市政务数据高质量共享新格局。政务数据共享应用水平不断增强,在辅助领导决策、支撑政府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技术创新,完善政务数据共享支撑体系。

1.建立统一数据平台。依托江淮大数据中心市级子平台配合省数据局建设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上联省级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服务体系,横向连接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形成省市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服务体系,为各部门、乡镇(街道)提供政务数据共享服务。除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业务必需外,原则上依托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江淮大数据中心市级子平台)开展政务数据共享工作。(责任单位:市数管局、市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2.加强电子政务网络整合。提升电子政务内、外网覆盖度和承载能力,打造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的政务数据共享网络,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有效满足基层数据共享需求和业务运转需要。各部门现有各类业务专网根据所承载业务的网络需求,与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深度融合,做到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彻底破除网络壁垒。新的业务需求须依托电子政务内、外网开展,原则上不再新建部门专网。(责任单位:市数管局、市委机要局、市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突出应用牵引,提升政务数据共享管理服务水平

3.拓展数据共享范围。规范编制数据资源“三清单”(责任清单、需求清单、负面清单)。优化完善、动态更新全市统一数据资源目录。各级各部门全面梳理部门内部实际数据资产情况,确定数据资源目录共享属性,指定专人负责编制数据资源“三清单”,实行“应编尽编”,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推进数据资产化管理。按需归集财政性资金保障的其他机关和单位,以及教育、医疗、水电气、通信、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资源。研究政务数据与经济数据、社会数据共享标准,界定共享权责。各部门需使用公共服务机构、相关企业及第三方平台等数据的,可采用协商、采购、合作开发等方式,在确保数据安全前提下实现数据共享。(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4.强化数据整合共享。依托省市共建的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江淮大数据中心市级子平台),分级分类推动全市数据资源统一汇聚,打造数字资源门户总枢纽,集成云、数据、组件、应用等资源目录,实现统一服务。政务部门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要基于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江淮大数据中心市级子平台)进行建设和部署,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依托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江淮大数据中心市级子平台)推动视频监控设备统筹整合、统一管理、共享共用。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本系统业务数据整合,健全主题库、专题库。对国家部委、省级部门业务线掌握的数据,由市政府相关部门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推动数据回流落地,并优先向市级统一平台汇聚。(责任单位:市数管局、市公安局、市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5.健全数据供需机制。各部门依托江淮大数据中心市级子平台与其他部门共享数据,逐步整合部门间直连的共享通道,实现数据供需线上对接,减少线下流程。所有纳入共享目录的数据,都应在江淮大数据中心市级子平台注册发布,数据提供部门负责确保数据及时更新和接口安全稳定。属无条件共享的,各部门通过平台直接获取;属有条件共享的,提供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答复,不予共享的应当说明理由。原则上,无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依据,各部门不得拒绝其他单位提出的数据共享申请。各部门可采用整体授权或同等代理授权方式简化手续,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完成授权,不予授权的应当提供依据。建立数据供需应急“绿色通道”,遇有突发公共事件等特殊情况,有关部门提出数据需求后,供给部门必须第一时间提供数据服务。(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6.深化数据创新应用。分级分类推进政务数据在辅助行政决策、支撑政府履职、服务企业群众中的应用。加强政务大数据应用,强化关联分析,辅助政策制定,精准分析政策落地成效,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市数管局负责建立应用监测机制,围绕数据调用情况、使用频率、应用场景和使用成效等,开展数据应用效能综合评价。积极运用大数据提升服务水平,以数据共享核验代替群众材料提交、来回跑办,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持续改善办事创业环境。各级各部门制发的各类电子“证、照、卡、码”,都要与皖事通、安康码(企业码)实现一码关联、亮码应用。在确保数据安全前提下,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政务数据开发利用,支持大数据创新创业,促进数据产业快速发展。积极探索推进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等新技术在政务数据共享中创新应用。(责任单位:市数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坚持安全可控,构建政务数据共享安全保障体系

7.严格管控数据质量。依托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建设推进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建立我市政务数据质量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明确目录编制、数据采集、数据存储和共享应用各环节数据质量和职责要求,组织对共享数据进行检查、校核、确认,及时发现和更正错误,对其他部门共享数据有疑异或发现有错误的,要及时向数据提供部门或通过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申请复核,以应用成效倒逼数据质量提升。通过多源比对、关联分析等手段提升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可用性和时效性。探索利用区块链技术创新数据共享质量管理机制,实现单节点数据“自营自管”,多节点数据同步更新、分布式记账,确保各节点数据确权清晰、安全免责使用,提升数据质量和应用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市数管局、市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8.构建数据安全体系。严格落实省市政务数据共享安全保障相关政策,加强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健全安全防控体系,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提供、谁负责,谁流转、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数据提供方对数据采集、归集、整合、提供等环节的安全责任,强化数据使用方对共享数据授权管理以及对涉密、重要敏感数据的使用监管,明确数据共享工作主管机构的职责,增强对数据共享交换涉及系统的安全管理防护,加强安全传输、访问控制、授权管理和全流程审计,保障数据共享交换的网络和信息安全。各级数据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安全防护、安全风险测评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测评、风险评估,采取数据脱敏、数据备份、加密认证等措施,保障数据共享平台安全可靠运行。建立健全数据安全评估、安全责任认定和重大安全事件及时处置机制。加强对参与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营企业管理,避免政务数据被违规截留和商业化使用。(责任单位:市数管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保密局、市经信局、市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六安市“数字六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数管局负责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工作,牵头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参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开展跨层级跨部门公共数据资源管理“首席数据官”试点,创新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模式。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数据“首席代表”制度,各级各部门明确1名负责同志,在授权范围内承担本部门数据资源的监督管理、审核审批、创新应用等工作。明确政务数据“专职人员”,具体组织开展本部门业务梳理、清单编制、数据服务等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数管局、市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完善标准规范。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安徽省大数据发展条例》《安徽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等要求,加强政务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利用、安全等规范管理。加快完善我市政务数据共享的目录分类、采集、交换、平台对接、安全保障等标准规范。(责任单位:市数管局、市司法局)

(三)加强项目统筹。严格执行《六安市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管理范围、责任分工、审批流程、专家论证、产权归属等要求,建立项目审批、建设、验收、运维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机制。加强项目论证评审,未经专家评审项目,不予立项审批、资金安排。县区级人民政府要将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基本建设投资,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凡不符合数据共享要求的,不予审批建设项目,不予安排运维经费。对相关经费实施绩效管理和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和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数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监督评估。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市数管局要实行“每月统计、调度、通报”制度,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调度会,协调解决问题。将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进行重点督查。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评定、群众满意度评价等方式,对各级各部门数据覆盖率、数据合格率、数据汇聚率、共享开放率等开展评估评价,有关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责任单位:市数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关于《六安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职责清晰、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着力解决政务数据共享机制不健全、供需对接不顺畅、技术支撑体系不完备、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和数据共享标准规范不完善等问题。推动实现政务数据按需共享、有序开放,不断提高数据共享质效,为建设数字政府、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2022年6月底前,基本建立全市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职责,初步建成全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2022年12月底前,依托省市共建的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为各级各部门提供云、数据、组件、应用等数字资源统一管理能力,持续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防护水平,有力支撑各部门数据共享应用;2023年12月底前,省市共建的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全面建成并持续迭代完善,全面支撑智慧党建、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等全领域数字化应用成果加速落地。政务数据共享应用水平不断增强,在辅助领导决策、支撑政府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重点工作

(一)完善政务数据共享支撑体系。一是建立统一数据平台,形成省市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服务体系,为各部门、乡镇(街道)提供政务数据共享服务。二是加强电子政务网络整合,提升电子政务内、外网覆盖度和承载能力,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做到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彻底破除网络壁垒。

(二)提升政务数据共享管理服务水平。一是拓展数据共享范围,可采用协商、采购、合作开发等方式,在确保数据安全前提下实现数据共享。二是强化数据整合共享,依托省市共建的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江淮大数据中心市级子平台),分级分类推动全市数据资源统一汇聚,打造数字资源门户总枢纽,集成云、数据、组件、应用等资源目录,实现统一服务。三是健全数据供需机制,逐步整合部门间直连的共享通道,实现数据供需线上对接,减少线下流程。四是深化数据创新应用,分级分类推进政务数据在辅助行政决策、支撑政府履职、服务企业群众中的应用。积极探索推进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等新技术在政务数据共享中创新应用。

(三)构建政务数据共享安全保障体系。

一是严格管控数据质量,建立我市政务数据质量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通过多源比对、关联分析等手段提升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可用性和时效性。利用区块链技术创新数据共享质量管理机制,提升数据质量和应用管理能力。二是构建数据安全体系,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提供、谁负责,谁流转、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数据提供方对数据采集、归集、整合、提供等环节的安全责任,明确数据共享工作主管机构的职责,建立健全数据安全评估、安全责任认定和重大安全事件及时处置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工作,牵头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健全完善政务数据“首席代表”制度,在授权范围内承担本部门数据资源的监督管理、审核审批、创新应用等工作。明确政务数据“专职人员”,具体组织开展本部门业务梳理、清单编制、数据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完善标准规范。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安徽省大数据发展条例》《安徽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等要求,加强政务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利用、安全等规范管理。加快完善我市政务数据共享的目录分类、采集、交换、平台对接、安全保障等标准规范。

(三)加强项目统筹。严格执行《六安市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管理范围、责任分工、审批流程、专家论证、产权归属等要求,建立项目审批、建设、验收、运维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机制。

(四)强化监督评估。实行“每月统计、调度、通报”制度,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调度会,协调解决问题。将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进行重点督查。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评定、群众满意度评价等方式,对各级各部门数据覆盖率、数据合格率、数据汇聚率、共享开放率等开展评估评价,有关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六安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六安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电话渠道
0564-3374099
来信来访渠道
地址: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521室(六安市佛子岭中路168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521室,邮编:237000)
其他渠道
电子邮件:lasjzyglj@163.com

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为解决政务数据共享机制不健全、供需对接不顺畅、技术支撑体系不完备、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和数据共享标准规范不完善等问题,我局代市政府办公室研究起草了《六安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月15日-2022年2月15日通过OA向各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共收到市税务局等单位意见5条,采纳0条。具体采纳情况见下表。

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单  位

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市税务局

鉴于税务部门征管业务系统和税费数据已实现省级集中管理,为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对于长期性对外提供数据,原则上由省税务局通过江淮大数据中心数据资源共享平台以接口方式(如查询比对、数据校核、结果验证等)统一对外提供,临时性对外提供数据则由各级税务部门根据数据需求部门申请,以库表、文件等方式对外提供。我局将按照省局相关规定完善税费数据对外提供制度,坚持以应用为导向、政务服务协同为重点,按照合法、必要、最小化,以汇总数据或结果数据为主,审慎提供明细数据的原则,及时对需求进行审核落实。在实施数据共享前,原则上要签订保密协议、备忘录或合作协议。

不采纳。不是针对《方案》内容提出修改意见。

市经信局

1、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二)突出应用牵引,提升政务数据共享管理服务水平,第6点深化数据创新应用中的“积极探索推进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等新技术在政务数据共享中创新应用”,因此项工作为市数管局主要工作,不要将我局单独列出,建议在责任单位中将市经信局删除。

2、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三)坚持安全可控,构建政务数据共享安全保障体系,第8点构建数据安全体系中的“加强对参与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营企业管理,避免政务数据被违规截留和商业化使用”非我局职能,建议在责任单位将市经信局删除。

1、2不采纳。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1〕17号),工作内容均涉及经信部门。

金寨县

1、在第二段重点任务第一点“建立统一数据平台”中建议增加在江淮大数据中心市级子平台中为各县区增设账号,以畅通市县两级数据资源共享机制;

2、在第二段重点任务第五点“健全数据供需机制”中“属有条件共享的,提供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答复”,建议修改为“属有条件共享的,提供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答复”。

1、不采纳。市级子平台已为县区开通账号。

2、不采纳。1个工作日内答复时间太紧。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医保局、市城管局、市人防办、市信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公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市地震局、市公积金中心、市气象局、霍邱县、霍山县、舒城县、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市开发区

无意见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反馈时间:2022年2月21日 19时35分

2022年1月15日至2022年2月15日期间,我局在六安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库、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网站和信息公开网上发布了意见征集公告,公开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六安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并通过OA向各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书面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市税务局等单位反馈意见5条,采纳0条,公众意见0条。具体采纳情况见下表。

征求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单  位

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公众

0

0

市税务局

鉴于税务部门征管业务系统和税费数据已实现省级集中管理,为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对于长期性对外提供数据,原则上由省税务局通过江淮大数据中心数据资源共享平台以接口方式(如查询比对、数据校核、结果验证等)统一对外提供,临时性对外提供数据则由各级税务部门根据数据需求部门申请,以库表、文件等方式对外提供。我局将按照省局相关规定完善税费数据对外提供制度,坚持以应用为导向、政务服务协同为重点,按照合法、必要、最小化,以汇总数据或结果数据为主,审慎提供明细数据的原则,及时对需求进行审核落实。在实施数据共享前,原则上要签订保密协议、备忘录或合作协议。

不采纳。不是针对《方案》内容提出修改意见。

市经信局

1、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二)突出应用牵引,提升政务数据共享管理服务水平,第6点深化数据创新应用中的“积极探索推进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等新技术在政务数据共享中创新应用”,因此项工作为市数管局主要工作,不要将我局单独列出,建议在责任单位中将市经信局删除。

2、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三)坚持安全可控,构建政务数据共享安全保障体系,第8点构建数据安全体系中的“加强对参与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营企业管理,避免政务数据被违规截留和商业化使用”非我局职能,建议在责任单位将市经信局删除。

1、2不采纳。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1〕17号),工作内容均涉及经信部门。

金寨县

1、在第二段重点任务第一点“建立统一数据平台”中建议增加在江淮大数据中心市级子平台中为各县区增设账号,以畅通市县两级数据资源共享机制;

2、在第二段重点任务第五点“健全数据供需机制”中“属有条件共享的,提供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答复”,建议修改为“属有条件共享的,提供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答复”。

1、不采纳。市级子平台已为县区开通账号。

2、不采纳。1个工作日内答复时间太紧。

文件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

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2022年 2月24日

 

 

六安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加快数字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国办发〔2021〕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1〕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职责清晰、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着力解决政务数据共享机制不健全、供需对接不顺畅、技术支撑体系不完备、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和数据共享标准规范不完善等问题。坚持应用牵引,推动实现政务数据按需共享、有序开放,不断提高数据共享质效。坚持安全可控,构建政务数据共享安全制度体系、运维保障体系和技术防护体系。坚持依法依规,着力提升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法治化、标准化水平,保障数据共享规范有序,为建设数字政府、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2022年6月底前,全市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基本建立,明确各级各部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力度大幅提升。省市共建的全市一体化的江淮大数据中心六安市子平台(以下称“江淮大数据中心六安市子平台”)数据共享枢纽作用更加突出,政务数据共享供需对接机制基本完善,技术支撑能力和安全防护水平全面增强,全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初步建成。

2022年12月底前,依托省市共建的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为各级各部门提供云、数据、组件、应用等数字资源统一管理能力。全市范围内协调有力、职责明确、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趋于完善,政务数据高质量共享新格局基本形成。数据安全管理和防护水平持续加强,有力支撑各部门数据共享应用,重点领域数据共享应用取得明显成效。

2023年12月底前,省市共建的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全面建成并持续迭代完善,全面支撑智慧党建、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等全领域数字化应用成果加速落地。职责清晰、权威高效的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更加完善,形成统筹协调有力、技术支撑体系完备、安全管理有序、制度规范健全的全市政务数据高质量共享新格局。政务数据共享应用水平不断增强,在辅助领导决策、支撑政府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技术创新,完善政务数据共享支撑体系。

1.建立统一数据平台。依托江淮大数据中心六安市子平台,配合省数据局建设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上联省级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服务体系,横向连接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形成省市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服务体系,为各部门、乡镇(街道)提供政务数据共享服务。除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业务必需外,原则上依托江淮大数据中心六安市子平台开展政务数据共享工作。(责任单位:市数管局、市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2.加强电子政务网络整合。提升电子政务内、外网覆盖度和承载能力,打造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的政务数据共享网络,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有效满足基层数据共享需求和业务运转需要。各部门现有各类业务专网根据所承载业务的网络需求,与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深度融合,做到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彻底破除网络壁垒。新的业务需求须依托电子政务内、外网开展,原则上不再新建部门专网。(责任单位:市数管局、市委机要局、市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二)突出应用牵引,提升政务数据共享管理服务水平

3.拓展数据共享范围。规范编制数据资源“三清单”(责任清单、需求清单、负面清单)。优化完善、动态更新全市统一数据资源目录。各级各部门全面梳理部门内部实际数据资产情况,确定数据资源目录共享属性,指定专人负责编制数据资源“三清单”,实行“应编尽编”,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推进数据资产化管理。按需归集财政性资金保障的其他机关和单位,以及教育、医疗、水电气、通信、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资源。研究政务数据与经济数据、社会数据共享标准,界定共享权责。各部门需使用公共服务机构、相关企业及第三方平台等数据的,可采用协商、采购、合作开发等方式,在确保数据安全前提下实现数据共享。(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4.强化数据整合共享。依托江淮大数据中心六安市子平台,分级分类推动全市数据资源统一汇聚,打造数字资源门户总枢纽,集成云、数据、组件、应用等资源目录,实现统一服务。政务部门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要基于江淮大数据中心六安市子平台进行建设和部署,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依托江淮大数据中心六安市子平台推动视频监控设备统筹整合、统一管理、共享共用。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本系统业务数据整合,健全主题库、专题库。对国家部委、省级部门业务线掌握的数据,由市政府相关部门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推动数据回流落地,并优先向市级统一平台汇聚。(责任单位:市数管局、市公安局、市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5.健全数据供需机制。各部门依托江淮大数据中心六安市子平台与其他部门共享数据,逐步整合部门间直连的共享通道,实现数据供需线上对接,减少线下流程。所有纳入共享目录的数据,都应在江淮大数据中心六安市子平台注册发布,数据提供部门负责确保数据及时更新和接口安全稳定。属无条件共享的,各部门通过平台直接获取;属有条件共享的,提供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答复,不予共享的应当说明理由。原则上,无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依据,各部门不得拒绝其他单位提出的数据共享申请。各部门可采用整体授权或同等代理授权方式简化手续,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完成授权,不予授权的应当提供依据。建立数据供需应急“绿色通道”,遇有突发公共事件等特殊情况,有关部门提出数据需求后,供给部门必须第一时间提供数据服务。(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6.深化数据创新应用。分级分类推进政务数据在辅助行政决策、支撑政府履职、服务企业群众中的应用。加强政务大数据应用,强化关联分析,辅助政策制定,精准分析政策落地成效,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市数管局负责建立应用监测机制,围绕数据调用情况、使用频率、应用场景和使用成效等,开展数据应用效能综合评价。积极运用大数据提升服务水平,以数据共享核验代替群众材料提交、来回跑办,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持续改善办事创业环境。各级各部门制发的各类电子“证、照、卡、码”,都要与皖事通、安康码(企业码)实现一码关联、亮码应用。在确保数据安全前提下,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政务数据开发利用,支持大数据创新创业,促进数据产业快速发展。积极探索推进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等新技术在政务数据共享中创新应用。(责任单位:市数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三)坚持安全可控,构建政务数据共享安全保障体系

7.严格管控数据质量。依托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建设推进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建立我市政务数据质量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明确目录编制、数据采集、数据存储和共享应用各环节数据质量和职责要求,组织对共享数据进行检查、校核、确认,及时发现和更正错误,对其他部门共享数据有疑异或发现有错误的,要及时向数据提供部门或通过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申请复核,以应用成效倒逼数据质量提升。通过多源比对、关联分析等手段提升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可用性和时效性。探索利用区块链技术创新数据共享质量管理机制,实现单节点数据“自营自管”,多节点数据同步更新、分布式记账,确保各节点数据确权清晰、安全免责使用,提升数据质量和应用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市数管局、市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8.构建数据安全体系。严格落实省市政务数据共享安全保障相关政策,加强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健全安全防控体系,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提供、谁负责,谁流转、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数据提供方对数据采集、归集、整合、提供等环节的安全责任,强化数据使用方对共享数据授权管理以及对涉密、重要敏感数据的使用监管,明确数据共享工作主管机构的职责,增强对数据共享交换涉及系统的安全管理防护,加强安全传输、访问控制、授权管理和全流程审计,保障数据共享交换的网络和信息安全。各级数据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安全防护、安全风险测评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测评、风险评估,采取数据脱敏、数据备份、加密认证等措施,保障数据共享平台安全可靠运行。建立健全数据安全评估、安全责任认定和重大安全事件及时处置机制。加强对参与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营企业管理,避免政务数据被违规截留和商业化使用。(责任单位:市数管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保密局、市经信局、市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六安市“数字六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数管局负责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工作,牵头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县区、市开发区参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开展跨层级跨部门公共数据资源管理“首席数据官”试点,创新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模式。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数据“首席代表”制度,各级各部门明确1名负责同志,在授权范围内承担本部门数据资源的监督管理、审核审批、创新应用等工作。明确政务数据“专职人员”,具体组织开展本部门业务梳理、清单编制、数据服务等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数管局、市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二)完善标准规范。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安徽省大数据发展条例》《安徽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等要求,加强政务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利用、安全等规范管理。加快完善我市政务数据共享的目录分类、采集、交换、平台对接、安全保障等标准规范。(责任单位:市数管局、市司法局)

(三)加强项目统筹。严格执行《六安市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管理范围、责任分工、审批流程、专家论证、产权归属等要求,建立项目审批、建设、验收、运维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机制。加强项目论证评审,未经专家评审项目,不予立项审批、资金安排。县区级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要将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基本建设投资,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凡不符合数据共享要求的,不予审批建设项目,不予安排运维经费。对相关经费实施绩效管理和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和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数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四)强化监督评估。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市数管局要实行“每月统计、调度、通报”制度,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调度会,协调解决问题。将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进行重点督查。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评定、群众满意度评价等方式,对各级各部门数据覆盖率、数据合格率、数据汇聚率、共享开放率等开展评估评价,有关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责任单位:市数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解读

《六安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国办发〔2021〕6号)精神,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1〕17号)要求,为全面加强我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市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2月24日印发了《六安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决策部署,聚焦基层所盼、群众所需和企业所求,建立健全协调联动、鼓励创新、督导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我市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工作的指导思想,提出2022年至2023年底以及持续推进的工作目标,推动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有序开展。

三、起草过程

本《实施方案》主要参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多次赴省数据资源管理局汇报交流,在认真研究、借鉴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2年1月15日至2月15日期间,通过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库、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网站和信息公开网以及市协同办公(OA)系统书面征求了社会公众、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共收到52个单位反馈意见,其中,49个单位反馈无意见,3个单位提出修改意见5条,经研究未采纳。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从3个领域、8个方面提出具体改革任务。

一是加强技术创新,完善政务数据共享支撑体系。从“建立统一数据平台”“加强电子政务网络整合”两方面提出建设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上联省级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服务体系,横向连接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形成省市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服务体系;打造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的政务数据共享网络,实现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深度融合,破除网络壁垒等任务。

二是突出应用牵引,提升政务数据共享管理服务水平。从“拓展数据共享范围”“强化数据整合共享”“健全数据供需机制”“深化数据创新机制”四个方面,提出规范编制数据资源“三清单”,全面梳理部门内部实际数据资产,实行“应编尽编”;依托江淮大数据中心六安市子平台,推动全市数据资源统一汇聚,推动视频监控设备统筹整合、统一管理、共享共用;依托江淮大数据中心六安市子平台与其他部门共享数据,逐步整合部门间直连的共享通道,实现数据供需线上对接,减少线下流程;积极探索推进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等新技术在政务数据共享中创新应用等工作任务。

三是坚持安全可控,构建政务数据共享安全保障体系。从“严格管控数据质量”“ 构建数据安全体系”两方面,提出提升数据质量和应用管理能力、落实我省相关政策、建立安全防控体系等工作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数字六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数管局负责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工作,牵头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县区、市开发区参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标准规范。加强政务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利用、安全等规范管理。加快完善我市政务数据共享的目录分类、采集、交换、平台对接、安全保障等标准规范。

三是加强项目统筹。严格执行《六安市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建立项目审批、建设、验收、运维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机制。加强项目论证评审,未经专家评审项目,不予立项审批、资金安排。县区级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要将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基本建设投资,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四是强化监督评估。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市数管局要实行“每月统计、调度、通报”制度,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调度会,协调解决问题。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评定、群众满意度评价等方式,对各级各部门数据覆盖率、数据合格率、数据汇聚率、共享开放率等开展评估评价。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持续发挥江淮大数据中心六安市子平台作用,基本实现政务、经济、社会数据全量汇聚;二是加强共享开放的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形成全市共建共治共享、数据循环利用的机制。三是推动社会关切、需求强烈的社会治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数据向社会开放。四是积极争取数据精准授权国家试点工作落地我市,在充分保护个人信息的前提下,选择试点区域开展数据确权探索,实现对数据主权的可控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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