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六安市残疾人证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征集公告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人证管理,市残联起草了《六安残疾人证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
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25日。
二、征集方式
(一)登录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全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http://www.luan.gov.cn/hdjl/yjzjk)或六安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互动交流-征集调查”栏目(http://ladpf.org.cn/hdjl/yjzj/index.html)留言。
(二)书面信件。邮寄地址:六安市长安南路市行政中心11号1楼六安市残疾人联合会,邮政编码:237000。
(三)电子信件。发送至电子邮箱370439127@qq.com。
(四)联系电话:0564-3370082。
附件:附件1:起草说明.doc
六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3月26日
附件1
《六安市残疾人证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必要性
近年来,国家及地方高度重视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持续推动残疾人服务管理的规范化、精准化。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深入实施,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安徽省推进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现行残疾人证管理模式亟需进一步优化。当前,六安市残疾人证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跨部门协作机制不够完善,数据共享不够顺畅;二是残疾人证管理各项要求零散不够集中,不利于申请人知晓和管理人员掌握;三是动态管理机制不足,存在证件到期换领不及时、冻结/注销操作不规范等个别现象;四是社会监督和违规追责机制需进一步强化。为规范残疾人证核发与管理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市残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安徽省残疾人证发放与管理办法》(修订版)为基础,吸纳先发地区经验并结合本市实际,牵头起草本实施细则。
二、起草依据
本细则严格遵循以下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安徽省残疾人证发放与管理办法》(修订版)等。
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 26341-2010)。
政策指导:《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安徽省推进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实施方案》及安徽省残联各类文件要求。
地方实践:参考省内外先进地区经验,结合六安市残疾人服务需求及管理实际。
三、起草过程
本实施细则由市残联起草,经科室及分管领导初审,市残联办公会研究后,2025年3月形成征求意见稿,同步对公众及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区残联征求意见。
四、主要内容
本细则共八章四十六条,涵盖以下核心内容:
(一)总则与基本原则
明确残疾人证作为法定凭证的功能定位,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强调残疾评定标准的统一性,规定多重残疾以最重类别定级,并对未成年人、精神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作出特别规定。
(二)证件标准与编码规则
细化第二代残疾人证样式、编码结构、补发规则,明确证件加盖公章及钢印的效力要求。
(三)部门职责与协作机制
残联:负责证件受理、核发、动态管理及系统维护。
卫生健康部门:监督医疗机构及评定医师,组织残疾评定。
公安、民政部门:协同开展户籍迁移、死亡注销等数据比对。
财政部门:保障办证及评定经费。
(四)优化办证流程
申请受理:推行“线上+线下”双渠道,支持“一件事”集成服务。
残疾评定:建立“初次评定—复评—省级终评”三级争议解决机制,明确上门评定条件及费用。
公示审核:对符合条件者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未成年人及精神类除外),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证。
(五)动态管理与监督机制。
证件管理:规范换领(到期、残损、信息变更)、迁移、注销等情形,严控虚假办证。
数据核查:建立月度部门数据比对机制,及时更新死亡、户籍迁移等信息。
责任追究:明确刁难拖延、违规发证、泄露信息等行为的党纪政纪及法律责任。
(六)服务保障创新
承诺新证15个工作日内办结;可以引入第三方监督,强化残疾评定公正性;鼓励常态化评定、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指定机构。
本细则的制定,是六安市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建议,共同完善残疾人证管理服务体系。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