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万鼎世纪城小区双物业问题
留言时间:2022-07-04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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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投后,望城街道2022.1.25日下达了《关于要求依法推出万鼎世纪城小区管理服务的通知》、要求乐宇物业2022.1.27日撤场、2022.2.11日下达了《关于责令退出万鼎世纪城小区的通知》、2022.6.16日再次下达《关于责令退出万鼎世纪城小区的通知》,要求乐宇物业在6.25日前移交材料、撤场。时至今日,乐宇物业依旧没有撤场,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期退出或者擅自撤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望城街道作为主管部门,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放纵一位蛀虫企业就这样一直赖在小区、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试问街道的各项通知都是发出来玩的吗??上面的法律对于物业违规的处罚条例只是形同虚设?企业公然宣告不承认政府通知和公投,这不是挑衅政府权威?政府屡次不采取措施要求撤场,屡次公告失约、公信力何在?诉求:对于公告中不撤场的物业企业,依法罚款。
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2-07-11 17:46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为妥善处理万鼎世纪城小区物业纠纷,确保小区物业管理秩序正常。我街已成立万鼎世纪城小区物业纠纷处理工作专班。目前会计事务所正在就两家物业收支情况进行核算。关于对公告中不撤场的物业企业,依法罚款的问题,由区城管局进行处理。相关情况,我们已电话联系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您有疑问,请联系大岗头村0564-2696001,望城街道0564-3381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