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生育子女证明
留言时间:2022-07-04 12:10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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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计生办老师你好,
我现在人在外地,户口挂在黑石渡派出所,现在需要开具一个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的证明(是否符合当地计划生育规定的认定证明)
请问这个证明要到哪里去开具呢,需要本人办理吗,具体还需要提供什么证件和材料,还请告知,感谢!
回复单位:霍山县政府
发表于:2022-07-07 08:53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县卫健委调查,您本人系跨省婚姻,虽户口在我县但计划生育情况管理不在我县,现需开具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需由本人或亲友持本人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及计生管理地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到户籍地所在村居开具证明并加盖三级公章(村、乡、县)。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联系霍山县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电话:0564-391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