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
留言时间:2022-06-24 11:06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608
本人六安市户口,在淮南工作,单位缴纳了职工医保,在此之前一直缴纳居民医保。 问题一:本人以后将在淮南定居,需不需要将居民医保转移或者注销? 问题二:不转移或注销会不会对日后的生育险及医疗保险报销产生影响?
回复单位:裕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2-06-28 18:58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均为基本医疗保险,两者参加一种即可。如您已购买了职工医保,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前往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申请注销居民医保信息,注销后,以后可凭职工医保身份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裕安区医保局,联系电话0564-3267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