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费用收取问题(毛坯房、正在装修过程中的商住房)
留言时间:2021-11-25 10:36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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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相关管理部门,对于刚购买的二手毛坯房以及正在装修还未入住的商住房,物业费的收取是按照正常物业费全额收取,还是可以按照一定的百分比进行收取?是有统一的国家标准,还是由各个小区自行规定?
回复单位:裕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1-12-07 15:21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咨询房屋装修期间物业费的问题的问题收悉,经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物业服务费自房屋交付之日起次月由业主承担。你所在裕安区万荣领秀城小区房屋2015年已经交付。具体情况已与您沟通解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有疑问,可与裕安区发改委联系,电话:0564-330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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