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道划分
留言时间:2021-05-26 11:24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268
我是霍山县大化坪镇金鸡山村黑潭组村民,宅基地建在八斗滩与黑潭交界处公路下河道边,原有的宅基地确权使用面积规定的特别清楚是宅基地面积,在最近拆房建房后,有关领导说原有宅基地面积有18个平方划为了河道,也没有文件,之前也没有人通知,也没有补偿,有这么回事吗?
回复单位:霍山县政府  发表于:2021-06-03 08:37
尊敬的来电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你户原宅基地画图时间为1998年7月,总用地221.0平方米,建筑用地121.7平方米,四至界格清楚。你于2021年申请在原宅基地翻新重建,现已完工。经镇村干部现场核实,不存在占用河道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如有疑问请联系大化坪镇人民政府:0564-5586016。霍山县大化坪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