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六批  2018年12月5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安徽省六安市协调联络组发布时间:2018-12-05 17:13 字号: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2

X340000201811250020

六安市霍邱县冯井镇苏宋村一村民反映,2011年12月投运的220千伏蓼冯2C57高压线从其房屋边经过,距离太近,刮风时发出噪音,雷雨天产生火花,影响其正常生活。

霍邱县

其他污染

经调查核实,220千伏蓼冯2C57线为220千伏蓼城变至220千伏冯井变输电线路,为六安市供电公司承建的220千伏冯井输变电工程线路部分。该工程建设前,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审查,并向安徽省电力公司下发了《关于安徽电网220kV冯井等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辐射函〔2010〕431号),其中明确了“220千伏线路在经过居民区时,优先采用逆相排序,下导线最低弧垂处对地距离大于11米,与边导线2.5米处尖顶、平顶民房的垂直距离分别大于8米、9米,即净空距离分别大于8.5米、9.5米”等建设要求,六安市供电公司严格按照此要求组织建设,该工程竣工投运后经省环保厅验收合格。2011年10月6日,六安供电公司委托施工单位与霍邱县冯井镇苏宋村村委签订工程青苗补偿证明(附后),明确该架空线路两边导线外15米通道范围内不得再新建建筑物。2018年7月,六安市供电公司安排人员对该村民房屋进行勘测,经现场实际测量,220千伏蓼冯2C57线路边侧下相导线与建筑物顶部距离为18.3米,无风情况下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水平距离为13.2米。

不属实

按照国家能源局颁布的DL/T 741-2010《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附录A(规范性附录) :线路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不应小于表A4所列数值:220千伏为4米;在无风情况下,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表A5所列的数值:220千伏为2.5米。该线路对房屋距离完全符合DL/T 741-2010《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各项技术要求,故不存在该村民信访中提出的因线路距离太近,存在环境噪音影响等情况,信访举报不属实。

7

X340000201811250019

投诉人反映六安市舒城县城关古楼社区一户家住一楼的居民,在家中饲养鸡鸭鹅,异味和鸡鸣声扰民;该住户每天烧煤炉,气味难闻,影响周边住户正常生活。

舒城县

大气,噪音

由于信访件反映的地理位置不精准,舒城县在古楼社区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举报人反映的居民位于舒城县城关镇县医院小区二号楼107户(一楼),户主为刘某,系舒城县医院退休老职工。近期,农村亲戚送来两只老母鸡,准备今年春节宰杀,在家中阳台东侧临时搭建一简易鸡舍饲养,并没有发现举报人反映的鸭、鹅。另外,该户有时用煤炉烧水,燃料为无烟蜂窝煤。因家禽粪便、母鸡叫声和煤炉使用中会产生少量废气、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针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舒城县落实专人负责做好该户的思想工作,尽快将饲养的母鸡宰杀,拆除简易鸡舍;宣传教育该户改变生活习惯,使用清洁能源,逐步淘汰煤炉。

14

X340000201811250004

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仁和村舒城县华恒混凝土搅拌站,上下料、搅拌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运输车辆噪音扰民;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附近水塘。

舒城县

水,大气,噪音

经调查核实,舒城县华恒混凝土搅拌站位于舒城县城关镇仁和村,租赁城关镇仁和村部分闲置房屋及空地,2012年依法获得了工业用地土地证,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年生产规模约40万立方。该混凝土搅拌站符合舒城县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点规划,2011年6月办理了环评报批手续,依据环评及其批复要求,项目单位较好地落实了生产及料场封闭、场地硬化、定期喷淋和车辆冲洗平台、砂石分离设备、沉淀池的建设安装任务,于2018年8月通过了工程竣工环保验收。2018年11月27日,通过现场检查,企业正常生产,上下料在大棚内进行,安装了喷雾装置;混凝土搅拌在封闭车间里,采用脉冲和布袋除尘措施,未发现扬尘污染现象;企业配备了洒水车辆,定期对场地进行洒水;车辆进出口安装了冲洗平台;生产废水实行统一收集,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没有直排至附近水塘。出厂道路未设减速带,由于该项目位于城乡结合部,运输车辆噪声对附近居民产生一定影响。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2018年11月28日,舒城县依法下达《舒城县建设领域扬尘污染治理检查整改通知书》(舒建改字〔2018〕第084号),要求企业做好以下整改工作。(一)关于物料堆场雾化喷淋降尘抑尘制度需进一步深化、细化的整治措施。整改内容:完善物料堆场喷淋降尘抑尘制度,建立物料堆场雾化喷淋使用台帐,并长期坚持。完成时限:2018年12月8日前。(二)关于厂区南北两个入口处限速、禁鸣标识不齐全,无限速措施,转弯直角无凸镜的整治措施。整改内容:在厂区南北两个大门处增设限速、禁鸣标识,并安装凸镜、减速带,通过限速、禁鸣措施避免午间、夜间敏感时间噪音扰民,并长期坚持。完成时限:2018年12月13日前。(三)关于厂区废水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整治措施。整改内容:进一步细化厂内沉淀池及截污沟槽清理制度,完善清理台帐,并长期坚持。完成时限:2018年12月8日前。
舒城县督促企业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对整改工作实行全程跟踪督办。

23

D340000201811250057

投诉人反映六安市霍邱县长集镇工业园区天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时气味难闻,偷排污水。

霍邱县

大气,水

经调查核实,“霍邱长集现代农业示范区内的霍邱县天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长集现代农业示范区,该公司2015年建成投产,占地约6667 m2,是一家从事猪小肠加工销售的民营企业。该公司《猪小肠加工出口肠衣肝素钠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5年通过霍邱县环保局批复(环审函〔2015〕30号);2017年,霍邱县环保局批复该项目环境影响变更报告(环审函〔2017〕5号),并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管〔2017〕33号)。反映该公司“生产时气味难闻”问题,经查该公司主要从事猪小肠加工,虽配套建设了2个集气罩和1个液碱喷淋塔并喷洒生物除臭剂,但生产过程中仍存在异味。反映该公司“偷排污水”问题,经查该公司配套建设有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长集现代农业示范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存在“偷排污水”问题。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针对存在问题,霍邱县责令天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立即进行整改。目前天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车间内对3条工作台外围建设一间面积约200m2的防火透明材料房间,加装集气罩,更换大功率风机,将加工猪内脏产生的难闻废气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切实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2

D340000201811250035

六安市金安区横塘岗温氏养殖场,在山上建设猪场,开采砂石,破坏树林;施工时噪音扰民,扬尘严重,雨天工地泥水被冲刷到河里,污染河道。

金安区

大气,水,噪音,生态

经调查核实,横塘岗猪场是金安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下属的种猪项目,该项目位于横塘岗乡龙王岩村境内,占地35.9万平米,总建筑面积4.1万平米,其中生产设备建筑面积3.7万平米,生活设施建筑面积3000平米,环保设施建筑面积1200平米,共建设4条高效化生产线。目前该项目环评手续已履行,正处于建设过程中。关于“开采砂石”问题,该养殖场建在山上,开挖石块用于平整场地,没有对外营运;关于“破坏树林”问题,该养殖场于2016年12月7日经省林业厅(皖林地审〔2016〕387号)文件批复,同意使用金安区横塘岗乡龙王岩村集体林地24.8148公顷,被征用林地上的林木于2017年4月28日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金安区采字〔2017〕0428001,0428003-0428009号);关于“雨天工地泥水被冲刷到河里,河道污染”问题,该企业正处于基础建设阶段,无养殖行为,无入河排污行为,未见到泥水被冲刷到河里;关于“施工时噪音扰民”问题,经检测施工噪音未超标;关于“扬尘严重”问题,该养殖场有过往车辆通行,存在扬尘问题,主要原因是施工现场大范围裸土未按要求进行覆盖,无洒水抑尘设施,扬尘污染严重,现场主要道路未硬化。同时,还发现温氏职工宿舍未按要求办理基本建设手续问题。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针对存在问题,金安区督促该公司立即开展施工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对现场裸土进行覆盖,并保持洒水降尘;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完成现场主要道路硬化工程;严格按环评要求落实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

55

D340000201811250004

六安市霍山县花园路花园小区6号住宅楼旁垃圾中转站,垃圾气味扰民。

霍山县

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垃圾中转站管理制度和台账完善,消杀设备和制剂齐全,但中转站内有杂物乱摆放现象,垃圾异味未得到有效控制,环境卫生还要进一步提升。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针对存在问题,霍山县对照问题、立行立改,要求该垃圾中转站运营单位深圳市鑫梓润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垃圾中转站消杀、除臭频次,加大水洗力度,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展垃圾转运工作,确保垃圾转运过程中的环境达标;对垃圾中转站内摆放的杂物进行集中清理,加强清扫保洁,做到干净整洁有序,并制度上墙,消杀台账完整规范。截至11月29日,该垃圾中转站堆积杂物已清理完毕,站内进行了全方位的消杀、除臭。同时,安排人员增加日常消杀、除臭频次,并由霍山县环卫所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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