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批 2018年11月29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X340000201811190002 |
霍邱县范桥镇的三无窑厂生产时产生黑烟,影响居民生活。 |
霍邱县 |
大气 |
经调查核实,范桥镇三无窑厂分别为霍邱县范桥乡欣锐新型建材厂和霍邱县金星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其中,霍邱县范桥乡欣锐新型建材厂,法人代表李素秀,位于范桥镇双元村,始建于2009年9月,年产煤矸石尾砂烧结多孔标砖7000万块(折标砖),2010年7月投入生产,后因市场行情不好停产多年,2017年全县轮窑厂关闭时按县布点规划予以保留改建。该公司新型建材厂年产7000万块尾矿石烧结标砖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于2018年经县发改委批复(霍发改能评[2018]5号),但至今未经县发改委立项备案,也未办理土地、环保、安全和采矿等相关手续。霍邱县金星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星星,位于范桥镇邓圩村,始建于2010年5月,年产5000万块尾矿石烧结砖,2012年10月投入生产,后因市场行情不好停产多年,2017年全县轮窑厂关闭时按县布点规划予以保留改建。该公司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项目于2009年8月经霍邱县发改委备案(发改投资[2009]138号),该项目已委托编制环评文件,正在履行环评审批手续,但未办理土地、安全和采矿等相关手续。 |
属实 |
针对上述问题,霍邱县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霍邱县国土局已对两家窑厂非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组织属地依法对违法建设予以拆除。二是霍邱县供电公司立即对两家窑厂的高低压供电线路进行彻底断电,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恢复供电。三是霍邱县住建局再次确认两处窑厂是否符合霍邱县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布点规划(2017-2030年),如两家窑厂继续强行建设或生产,将取消其布点规划。四是霍邱县经信委负责对两家窑厂的产业政策符合性和生产工艺进行把关,并督促企业尽快补办相关手续。五是霍邱县各职能部门对两家企业存在的项目未立项、用地未审批、环评未办理等情况依法处理处罚到位。 |
无 |
30 |
D340000201811190055 |
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培育村北侧500米左右有一个排涝站,上游有多家企业。该排涝站排水时排出大量蓝色污水,气味难闻,污水流入丰乐湖,最终流入巢湖。 |
舒城县 |
水,大气 |
经调查核实,杭埠经济开发区位于舒城县杭埠镇,是舒城县招商引资的主要载体。2010年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秘〔2010〕348号文批准同意筹建安徽舒城杭埠经济开发区,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3年通过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审查(皖环函〔2013〕76号),规划确定的三大主导产业为大别山绿色农产品深加工、机械电子制造、新材料。经过多年持续不断的发展,已初步形成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和高端装备制造三大新兴产业集群。目前,该园区入驻企业70家,其中亿元产值企业6家,规模工业企业25家,从业人员近2万人。杭埠镇污水处理厂2013年开工建设,设计日处理污水量1万吨。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为0.5万吨/日,于2015年底建成投运。目前,开发区配套管网建设已基本到位,总长约20.8公里,开发区生产和生活污水已基本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一级A标准后排入民主河,汇入丰乐河。 |
属实 |
舒城县开展全方位整改,制定了各项整改措施。一是全面开展污水收集处理。将港口大潭与朱流圩支渠作为一个整体,对上下游采取截流措施,利用水泵将朱流圩支渠及大潭内污水引入园区唐王大道污水管网,排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严防黑臭水体流入民主河。整改时限:2019年3月底。二是加强环境专项整治。彻底清理朱流圩支渠沟底污泥、垃圾和港口大潭堤内垃圾,及时做好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整改时限:2019年4月底。三是关闭朱流圩村李家春养猪场。督促该养猪场及时腾空栏内生猪,规范处置场区粪污,对该猪舍进行拆除。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四是加大企业监管力度。对园区规上涉水企业深入开展排查,督促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适时监控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转,有无偷排、直排、超排等违法现象,一旦发现,从严查处,绝不姑息。整改时限:长期坚持。五是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杭埠集镇及园区污水管网,对照巢湖流域最新污水排放标准,制定杭埠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升级工程方案。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六是扎实推进农村“三大革命”。进一步加大环境宣传力度,提升全民生态环保意识,深入开展垃圾、厕所、污水集中整治,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