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九批  2018年11月28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安徽省六安市协调联络组发布时间:2018-11-28 15:43 字号: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6

X340000201811180008

六安市裕安区韩摆渡镇祁家岗村的华彩玻璃厂和华彩浴池,未办理环评手续;华彩玻璃厂位于农村居民区,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华彩浴池锅炉烟尘污染严重,污水直排河流。

裕安区

水,其他污染,大气

经调查核实,华彩玻璃厂系韩摆渡镇祁家岗村村民使用自家家庭用房从事玻璃加工业务,法定代表人姚为江,经查该厂没有履行环评手续。华彩浴池也是祁家岗村村民姚为江经营,是使用自家家庭用房从事洗浴服务业务,浴池规模较小,配有一台常压锅炉,已完善环评备案手续,目前该浴室以木柴和废木板为主要燃料,锅炉燃烧废气采用简单水过滤处理后对外排放,产生的洗澡废水流向浴池东北侧的沉淀池,经预处理后排向浴池东面的排水沟。

属实

裕安区要求华彩玻璃厂立即停产整改,履行环评手续后方可生产;对华彩浴池锅炉进行查封扣押,要求立即停业整改,改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外排废水和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才能恢复营业。

7

X340000201811180004

六安市裕安区石婆店镇三岔村三个石料厂破坏生态环境,影响周边茶园以及其他经济作物生长和饮用水环境。

裕安区

水,生态

经调查核实,石婆店镇三岔村境内有三座石料厂,分别是刘家大冲石料厂、孙兴和石料厂和永生石料厂。该三家石料厂在建设和生产期间虽有一整套工作方案,各主管部门批复完备,但客观上肯定会对当地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其中刘家大冲目前正在做基础设施建设尚未正式生产。还举报情况是属实的。当前,区政府要求在环保防治设施未建成前,不允许调试设备,直至环保设施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永生和孙兴和石料厂已在闭坑期间,已经停止一切相关施工作业活动。经现场核查,目前生产设备基本拆除清运。部分未拆除是因为本地吊车吨位不够,无法吊运,正在请当地方园钢构公司支持。两厂生态修复工程未按国土部门批复的生态修复方案进行。

属实

该信访裕安区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坐镇现场指挥,各部门密切配合,环保、国土、安监部门分别抽调专人成立现场督办组,一直驻点蹲守在两石料厂,督办生产设备的拆除工作,确保限期完成拆除整改任务。属地政府目前正在从外地调设备清理剩余矿山生产设备。预计11月底能全部清除。
孙兴和石料场和永生石料厂分别于2018年5月4日和2018年5月8日获得裕安区国土资源局同意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的批复。该两厂接到裕安区国土资源局批复后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主要为剥岩和清坡工程。根据闭坑设计方案及国土资源部司局函《关于进一步明确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规定,治理产生的废石、废渣不得外销外运,只能用于回填和工矿区场地建设。该两厂在整治修复过程中将产生了大量的废石废渣无法处理。直到2018年9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两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未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施工,要求该两厂进行整改,因此两厂暂缓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施工。2018年11月初,裕安区国土资源局已经通知该两矿山企业尽快恢复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并按修复方案的时间节点加快生态修复进度。举报问题不属实。

14

X340000201811180014

六安市裕安区中鼎光伏公司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在苏埠镇国家级淠河湿地公园河道内建设大规模光伏发电站,破坏湿地环境。

裕安区

生态

经调查核实,举报问题所称的“裕安区中鼎光伏公司”建设的“大规模光伏发电站”指的是裕安区苏埠镇淠河东岔中鼎光伏项目,该项目由六安中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占用苏埠镇苏南村土地约577亩。2015年10月30日六安市发改委进行了项目备案,备案号:六发改审批备[2015]143号,2017年11月21日省政府进行了用地审批《关于裕安区2017年度第0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7]1110号)。该项目2017年4月获得市环保局环评批复(六环评[2017]24号),2017年12月该项目建成实现并网发电。
2011年初六安市启动安徽六安淠河国家湿地公园规划编制工作,2011年6月六安市政府向安徽省林业厅申请建立安徽六安淠河国家湿地公园,2011年9月《安徽六安淠河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11-2020)》通过评审。经专家实地考察论证、评估审查,2012年12月国家林业局发布《关于对申报建立安徽六安淠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公示的通告》,12月12日国家林业局批准建设安徽六安淠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2017年12月国家林业局确定安徽淠河国家湿地公园通过验收,2018年2月安徽淠河国家湿地公园获国家林业局正式授牌。湿地公园位于淠河中游,南临横排头水利枢纽北端,北至合六叶高速公路下游500米,城区月亮岛范围以外,淠河长度43.7千米,湿地总面积为4448公顷(其中保育区面积2060公顷,湿地恢复区628公顷,合理利用区1630公顷,其他区域130公顷)。上述项目位于安徽淠河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属于湿地保育区,不符合现行《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和《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导则》要求,故举报问题情况属实。
按照《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针对原淠河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与今年1月份最新出台的《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导则》(林湿综字〔2018〕1号)分区不相符的问题,同时也针对原总体规划湿地公园范围内存在部分居民点等现状,不符合现行湿地管理的要求,我市于2018年4月启动了安徽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的修编工作,新规划根据湿地现状及公园管理要求,为更好发挥湿地作用,对部分居民点进行了调整。目前,修编规划送审稿已于2018年9月19日上报省林业厅。

属实

针对此次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2018年11月20日专题召开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研究处理意见,一是要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裕安湿地内光伏项目建设违法违规性质的严重性,从实际出发充分认识扶贫光伏给该项目信访举报处理上带来的复杂性,充分估计该事项处理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给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带来的压力,突出政治意识、突出依法依规、突出实事求是,从严从实推进问题整改。二是苏埠镇淠河夹心滩裕安城投光伏项目和苏埠镇淠河村淠河东岔光伏项目建设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决定:1.责令裕安区政府四个月内依法依规整改到位;2.市政府成立苏埠镇淠河夹心滩裕安城投光伏项目和苏埠镇淠河村淠河东岔光伏项目整改督办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张兴香任组长,市林业局局长江善林任副组长,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城区新老淠河综合管理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任成员。督办组要督促裕安区政府依法依规整改,维护法律规定权威,实现经济损失的最小化,确保社会大局稳定;3.提请市委常委会听取该事项的汇报。三是淠河国家湿地公园在申报、创建、挂牌过程中统筹谋划不足,履行程序不到位。湿地公园的保护和历史事实相冲突,与经济建设重点相矛盾,要从事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加强工作的统筹谋划,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工作的依法依规推进。四是由市林业局牵头负责,认真分析湿地公园现有范围的历史与现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对空间利用的需求,认真听取各级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依照法定程序提出公园范围调整的方案。

16

X340000201811180018

六安市裕安区紫竹林安置小区南面的垃圾中转站气味难闻,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裕安区

大气

经调查核实,紫竹林垃圾中转站位于紫竹林路南侧,由六安市裕安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2011年代为建设,是紫竹林安置小区的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341500201100357号),2014年通过六安市环境保护局环保验收(六环评函〔2014〕74号)交由市环卫处投入使用。经现场核查,该垃圾中转站由于离紫竹林安置小区距离比较近,所以气味对该小区影响比较大,举报属实。

属实

针对存在问题,市城管局一是对该垃圾中转站周边环境进行彻底整治;二是尽快启动紫竹林安置小区周边生活垃圾桶装车载进小区收集转运模式,减少中转站垃圾转运量;三是规范该垃圾中转站日常管理,增加路面冲洗频次,并购置除臭设备,加大消杀力度。

27

D340000201811180001

六安市舒城县晓天镇褚河村村民饮用水源地上方有大型挖掘机开采石头,影响村民用水。

舒城县

经调查核实,晓天镇褚河村境内没有发现大型挖掘机开采石头现象。2018年11月20日,舒城县现场查看并走访附近9户村民,都说近期没有发生挖机开挖石头引发饮用水异常情况。群众反映的大型挖掘机开采石头,影响村民饮用水问题应是2017年度拓宽通村道路时引发的局部地区水土流失所致,2017年5月至10月,舒城县晓天镇褚河村对该村循环路进行拓宽改造,将原3米宽路面加宽2米,扩建一侧紧靠山体,不得不动用挖机开挖整平路基。现场核查也发现道路仅拓宽2米,开采面很小,按照土石方平衡,对开挖路基产生石料基本用于通村循环道路拓宽工程,由于施工作业面较小,施工工艺相对简单,存在部分水土流失,对附近村民自建井水质产生一定影响。
2018年11月8日,舒城县分别对褚河水系润乡水库和优胜村民组拦水坝地表水质开展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润乡水库水质为Ⅲ类、优胜村民组拦水坝褚河水质为Ⅱ类,均达到该河流地表水质控制标准要求,可以作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同时,舒城县也现场采集了附近居民水龙头出水水样,经监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属实

针对存在问题,舒城县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切实做好生态修复,安排生态修复专项资金1万元,对因开挖路基损坏的山体进行修复,有效遏制水土流失;二是全面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保护地表水体,消除群众疑虑;三是切实强化环境监管,确保如期完成生态修复任务并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严禁非法开采,保护生态环境。同时,舒城县将持续关注褚河村饮用水水质,不定期监测地表水质,确保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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