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  2018年11月26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安徽省六安市协调联络组发布时间:2018-11-26 15:05 字号: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4

X340000201811160004

六安市舒城县南荷园小区隔壁帅旺五洲大酒店,噪音污染严重,楼体灯光污染扰民。

舒城县

其他污染,噪音

经调查核实,反映的帅旺五洲大酒店位于舒城县城关镇花桥路与鼓楼街交叉口的西南角,大酒店南侧紧挨九溪江南南荷园小区,夜间大酒店确有楼体灯光,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该酒店的燃气锅炉房风机在使用过程中,因大门和窗户敞开,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确实造成一定影响。同时,该酒店备用电源机房简陋,且紧临南荷园小区1号楼,偶尔起用柴油发电机组时,不仅废气污染突出,而且噪声扰民严重。2018年11月19日晚,舒城县在锅炉房南侧对风机开机和关机时的噪声开展现场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夜间风机开机时超出2类环境噪声功能区夜间标准值0.6dB。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针对存在问题,舒城县责令帅旺五洲大酒店加强环境管理,关闭楼体霓虹灯,对周边墙体灯带光源及楼顶字灯的电源接入定时开关,晚上9点后定时关闭;合理选择备用电源机房位置,完成机房搬迁、降噪和废气处置等任务;针对锅炉房风机外夜间环境噪声略有超标情况,责令该酒店强化司炉工管理,做好锅炉房夜间门窗关闭工作,避免噪声扰民。另外,舒城县将督促帅旺大酒店开展全方位整改,对整改工作实行全程跟踪督办。

24

D340000201811160032

六安市霍邱县高塘镇渠东村居民区南侧一百米的华安达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时扬尘污染环境,噪音扰民。该公司每到节假日利用流动破碎设备在其南侧院内进行石料破碎,扬尘污染严重。

霍邱县

噪音,大气

经调查核实,“华安达混凝土有限公司”系霍邱县华安达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霍邱县高塘镇渠东村境内,占地23亩,建于2011年3月,2011年8月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法人代表潘同平。该公司证照齐全,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等相关手续。反映“华安达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时扬尘污染环境、噪音扰民”问题,经查该公司搅拌楼未封闭、物料堆棚封闭不全面、未分离的砂石随意露天堆放、洗车冲洗平台不规范、雨污水未做到循环利用,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反映“该公司每到节假日利用流动破碎设备在其南侧院内进行石料破碎,扬尘污染严重”问题。经查该公司南侧院内一无名石料厂属当地居民李传保个人所有,霍邱县分别于2018年4月22日和10月3日下达限期拆除违规石料加工设备通知书,承包人李传保于2018年10月3日自行将石料加工设备进行拆除,没有生产迹象,但场内尚有部分石料未进行清理,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属实

针对华安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问题,霍邱县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物料库、搅拌楼进行封闭,配套安装砂石分离机,规范堆放分离后砂石,规范建设车辆冲洗平台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将厂区南侧院墙外污水抽至沉淀池循环使用,定期清扫,洒水降尘,加强日常保洁;对厂区围墙进行加高或采取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待整改结束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另外,针对华安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南侧院内的石料厂进行彻底清场,对其大门进行封堵。

27

D340000201811160027

六安市霍邱县长集镇长集工业园区的天泽肠衣股份有限公司,加工猪内脏气味难闻,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投诉人反映该公司存在以停待检的情况。

霍邱县

水,大气

经调查核实,“霍邱县长集镇工业园区的天泽肠衣股份有限公司”,实为“霍邱长集现代农业示范区内的霍邱县天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2015年建成投产,占地约6667 m2,是一家从事猪小肠加工销售的民营企业。该企业《猪小肠加工出口肠衣肝素钠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5年通过霍邱县环保局批复(环审函[2015]30号),2017年霍邱县环保局批复该项目环境影响变更报告(环审函[2017]5号),并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管[2017]33号)。反映该公司“加工猪内脏气味难闻”问题,经调查该公司主要从事猪小肠加工,虽配套建设了2个集气罩和1个液碱喷淋塔并喷洒生物除臭剂,但生产过程中仍存在异味。反映该公司“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问题,经查该公司配套建设有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长集现代农业示范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存在“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问题。反映该公司“存在以停待检”问题,经查因受近期非洲猪瘟疫情影响,猪小肠原料骤减,致生产加工时断时续,目前因原料短缺,已停产近三周时间,并非“以停待检”。

属实

针对存在问题,霍邱县责令该公司2018年11月底前,在车间内3条工作台外围建设一间面积约200m2的防火透明材料房间,并加装集气罩收集,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切实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8

D340000201811160012

六安市舒城县舒茶镇山拐村湾塘村民组2005年建设的一座50千瓦高压线输电塔位于民房前4米,2017年建设的一座110千瓦特高高压线输电塔位于民房后30米,输变电时产生的噪音严重扰民。投诉人担心辐射影响周边居民健康。

舒城县

辐射,噪音

经调查核实,高压线下居民户为舒城县舒茶镇山拐村湾塘村民组2户人家,分别为陶方禄户(全家共10人,陶方禄夫妻常年居住)和彭少礼户(全家共8人,彭少礼夫妻常年居住),反映2005年架设的50千瓦高压线输电塔,实为±500KV直流输电线路宜华(宜昌-金华)线,目前已正常通电运营,该边导线距陶方禄户院墙西南角最近水平距离约5.8米;反映2017年建设的一座110千瓦特高压线,实为±1100KV昌吉-古泉(准东-华东)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该边导线距彭少礼户厨房最近水平距离约11米。按照电力规划设计规范要求,宜华线确定的水平拆迁距离为5米,昌吉-古泉线确定的水平拆迁距离为7米,两户居民均不在2条高压线路拆迁范围。电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出具的《昌吉-古泉±11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关于六安段房屋拆迁范围的执行标准》明确规定:此线路在海拔1000米以下地区,距直流架空输电线路正极性导线对地投影外20米处,80%时间,80%置信度,0.5MHz频率的无线电干扰不超过58dB(uV/m),对人身体健康无影响;在海拔1000米及以下地区,距直流架空输电线路正极性导线对地投影外20米处,由电晕产生的可听噪声(L50)不超过45dB(A),对人身体健康无影响。±1100KV昌吉-古泉特高压直流输电线于去年8月份建成并通过工程主体验收,随之进入工程调试阶段,目前尚处试运行阶段,输送电压仅±300KV,并未达到输送电压负荷要求,暂不具备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属实

鉴于±1100KV昌吉-古泉特高压直流输电线尚处试运行阶段,舒城县争取将该2户作为线路环境敏感目标申报,请求在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调查)时进行现场监测,精准测出2条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叠加辐射数值。若监测超标,提请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对2户依法进行拆迁,给予拆迁补偿,并负责全力做好拆迁安置工作;若监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将竭力做好2户的思想解释工作,消除疑虑。

35

D340000201811160033

六安市金安区望城岗街道御龙湾小区9号楼阳台正前方有一个电信发射塔,距离居民住宅三十米左右。投诉人担心电磁辐射影响周边居民健康。

金安区

辐射

经调查核实,举报地址六安市金安区望城岗街道御龙湾小区9号楼实际所在位置为六安市裕安区鼓楼街道御龙湾小区9号楼,发射塔位于御龙湾小区9号楼西南方40米,六安市排水公司光明路提升泵站内。该发射塔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于2010年11月底建设,于2011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御龙湾小区9号楼于2013年11月开始建设,2015年10月竣工。
目前,该发射塔现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运营维护,发射塔信号源已履行了环评审批手续,分别是六安市电信公司(六环辐射函〔2016〕39号)、六安市联通公司(六环辐射函〔2016〕39号)、六安市移动公司(环辐射函〔2011〕249号),发射塔发射信号源由各运营商自行运营。

属实

现场六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其产生的辐射进行监测,现场监测结果范围为:0.42-4.63V/m,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及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安徽省无线通信基站单址多套环境影响评价暂行标准的函》(环辐射函〔2009〕474号)确定的多套系统基站公众总的受照射电场强度8.5V/m限值要求,监测结果不超标。综上所述,该信访举报问题属实,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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