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持续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医保局发布时间:2024-03-10 08:50

我市出台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政策,构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体系,成为全省唯一的国家医疗保障局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联系点。

全方位保障。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定额资助。2023年,资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监测人口26.2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0.82亿元,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

分类别报销。医疗救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不设起付线,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救助比例分别为90%、75%、70%、60%,救助低收入人口116.36万人次、医疗救助资金4.19亿元。

一站式服务。在全省率先建成“一站式”“一票制”结算系统,简化医保报销和医疗救助程序。医保、民政、乡村振兴、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有效衔接。参保患者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真正实现“异地”为“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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