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获省政府督查激励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发布时间:2021-07-12 15:50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皖政办秘〔2021〕66号),我市入选“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激励名单,并将获得200万元奖励资金。
工作实。将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2020年度县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考核,明确河湖长年度任务,全年共颁发3道市级总河长令,安排部署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清四乱”巩固提升、“清河清湖”等专项行动。
做法新。探索创新“河湖长制+”新模式,建立河湖巡护员队伍、河湖长制督察长以及河湖监督员机制。分别与合肥市、淮南市签订了《关于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合作的协议》、《关于建立杭埠河、丰乐河联防联控联治机制的协议》,共同推进跨区域河湖的水污染的联防联控。
成效好。全市用水总量持续稳中有降,用水效率逐年提升,2020年万元GDP、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降低34%、54.3%。六大水库水质总体保持良好,全市11个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标率100%,城区13条黑臭水体基本完成治理,126个乡镇政府驻地和104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实现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高标准完成淠河总干渠(312国道桥至罗管节制闸段)省级示范河湖建设工作,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