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做好国务院“互联网 督查”平台交办问题线索核查办理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作者:任嬿雅 发布时间:2020-03-12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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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规范做好国务院互联网+督查

平台交办问题线索核查办理工作的通知

六政办秘〔202023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务院互联网+督查留言办理工作细则的通知》(秘函〔2019256号)精神,为规范做好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交办问题线索的核查办理工作,保证问题线索核查办理的质量和效率。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国务院把互联网+督查平台征集的问题线索核查落实作为每年国务院大督查的重要内容,对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线索国务院办公厅将直接组织核查并通报。省政府规定了严格的核查情况反馈审核把关程序,并把核查办理情况纳入对各市政府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态度,把核查办理工作作为践行宗旨、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作为倾听群众心声、了解基层情况的重要渠道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干群关系的重要抓手,提高思想认识,把核查办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真心实意帮助人民群众解决揪心事、难心事和操心事。

二、落实核查责任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交办我市的问题线索核查办理的组织、协调、督促和考核工作,各县区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问题线索核查办理的承办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审核、全程可溯的原则,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积极高效地做好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交办问题线索的核查办理工作。

三、规范核查流程

(一)认领交办。市政府办公室安排专人每日登陆平台查看交办我市的问题线索,签收并及时转交相关县区政府(管委)或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直属机构核查办理,对由县区政府(管委)核查办理的问题线索,将根据需要同步转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直属机构核查。

(二)核查办理。各承办单位接到办理任务后,要及时组织力量查清事实,对反映属实确实需要解决的,应当尽快协调解决,不得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对经核查发现反映问题不实或涉及突破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诉求,应当耐心细致地向留言人做好解释说明和引导工作;涉及群体性的敏感复杂问题,要讲究方式方法,积极稳妥处理。对由县区政府(管委)核查办理的问题线索,承担核查任务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直属机构要认真落实核查责任,采取现场调研、电话问询等不同方式指导督促县区政府(管委)认真采取措施解决反映问题。

(三)审核把关。每一问题线索核查办理报告须经核查办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报告应该包含核查情况、问题原因、解决措施、与留言人是否沟通,留言人是否理解或满意等,承办单位要从政策、文字和办理质量等方面严格把关,做到对反映问题没有调查清楚的不放过、没有切实采取措施的不放过。

(四)规范报送。各承办单位核查办理报告可不编号,但须用单位函头纸套印并加盖公章后,按照时间要求主送至市政府办公室,可通过传真或扫描报送,原则上应在自接到交办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报送。由市政府办公室对办理报告进行初审并制定审批单报送市政府负责同志审签,经同意后将办理结果通过平台反馈至省政府督查室。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要加强对核查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明确专人负责办理。各地各部门在核查办理工作中,要坚持由点及面、举一反三的思维方式,不仅要解决个案问题,还要主动全面摸排存在的类似问题,及时加以解决。要按照事前沟通、事中协调、事后回访的原则,强化跟踪督促,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可追溯。市政府办公室根据需要,选择重点,采取网络、电话、约谈、实地督办、发《工作提示函》等方式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促,对办理结果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得到切实解决。核查办理工作作为市政府系统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内容,严格考评。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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