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违法处罚一览表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5-04-09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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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便于各级领导掌握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的法律责任,增强基层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处罚的可操作性,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违法处罚一览表》梳理如下,供参考。

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违法处罚一览表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简称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简称为《条例》;《安徽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简称为《办法》;为《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简称为《校车条例》。

序号

违法代码

违法行为

违反条款

处罚依据

记分

罚款

其它处罚和措施

备注

1

1245

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的

《校车条例》第21条第1款

《校车条例》第46条

2

1000-3000

 

 

2

1246

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校车条例》第22条第1款

《校车条例》第46条

2

1000-3000

 

 

3

1247

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的

《校车条例》第30条第1款

《校车条例》第48条第1款第1项

2

200

责令改正

 

4

1248

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开启校车标志灯的

《校车条例》第30条第1款

《校车条例》第48条第1款第1项

2

200

责令改正

 

5

1249

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线路行驶的

《校车条例》第30条第2款

《校车条例》第48条第1款第1项

2

200

责令改正

 

6

1250

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校车条例》第32条第1款

《校车条例》第48条第1款第2项

2

200

责令改正

 

7

1251

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的

《校车条例》第17条第2款

《校车条例》第48条第1款第3项

2

200

责令改正

 

8

1252

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志灯的

《校车条例》第17条第2款

《校车条例》第48条第1款第3项

2

200

责令改正

 

9

1253

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停车指示标志的

《校车条例》第17条第2款

《校车条例》第48条第1款第3项

2

200

责令改正

 

10

1254

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的

《校车条例》第41条第1款

《校车条例》第48条第1款第4项

2

200

责令改正

 

11

1255

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校车条例》第41条第1款

《校车条例》第48条第1款第4项

2

200

责令改正

 

12

1256

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的

《校车条例》第41条第2款

《校车条例》第48条第1款第5项

2

200

责令改正

 

13

1257

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校车条例》第41条第2款

《校车条例》第48条第1款第5项

2

200

责令改正

 

14

1621X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成员未达20%的

《法》第49条、《条例第55条第1项

《法》第92条第1款、《办法》第71条1款1项

6

200

根据《法》第92条第1、3款扣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15

1623

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校车条例》第34条第1款

《校车条例》第50条

6

500

根据《校车条例》第50条扣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16

1624

机动车驾驶人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校车条例》第33条

《校车条例》第52条

6

200

 

 

17

1634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法》第42条、《条例》第45条、第46条

《法》第90条、《办法》第70条第2项

6

100

 

 

18

1636A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法》第42条、《条例》第45条、第46条

《法》第90条、《办法》第70条第2项

6

100

 

 

19

1636B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法》第42条、《条例》第45条、第46条

《法》第90条、《办法》第70条第2项

6

200

 

 

20

1638B

货运车辆以盈利为目的违反规定载人的

《法》第50条第1款

《办法》第71条第2款第4项

6

2000

根据《法》第92条第2、3款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

 

21

1710D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不足50%的

《法》第49条、《条例》第55条第1项

《法》第92条第1款、《办法》第71条1款2项

12

500

根据《法》第92条第1、3款扣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22

1710E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不足100%的

《法》第49条、《条例》第55条第1项

《法》第92条第1款、《办法》第71条1款3项

12

1000

根据《法》第92条第1、3款扣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23

1710F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的

《法》第49条、《条例》第55条第1项

《法》第92条第1款、《办法》第71条1款4项

12

2000

根据《法》第92条第1、3款扣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24

1714

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校车条例》第34条第1款

《校车条例》第50条

12

2000

根据《校车条例》第50条扣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25

1715

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校车条例》第47条

《校车条例》第47条

12

1000-3000

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26

1716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法》第49条、《条例》第55条第1项

《法》第90条

12

20-200

可以扣留机动车

 

27

1721A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到100%的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第46条

吊销:《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及第2款、罚款:《办法》第70条第3项

12

500

扣留驾驶证,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28

1721B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到100%的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第46条

吊销:《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及第2款、罚款:《办法》第70条第3项

12

1000

扣留驾驶证,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29

1721C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的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第46条

吊销:《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及第2款、罚款:《办法》第70条第4项

12

2000

扣留驾驶证,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30

1728A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100%的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第46条

吊销:《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及第2款、罚款:《办法》第70条第3项

12

500

扣留驾驶证,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31

1728B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的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第46条

吊销:《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及第2款、罚款:《办法》第70条第4项

12

2000

扣留驾驶证,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32

4712A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100%的

《法》第42条、《条例》第78条

吊销:《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及第2款、罚款:《办法》第70条第3项

12

1000

扣留驾驶证,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33

4712B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的

《法》第42条、《条例》第78条

吊销:《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及第2款、罚款:《办法》第70条第4项

12

2000

扣留驾驶证,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34

5050

车辆所有人使用拼装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

《校车条例》第14条

《校车条例》第44条

0

80000-100000

收缴并强制报废、没收违法所得

 

35

5051

车辆所有人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

《校车条例》第14条

《校车条例》第44条

0

80000-100000

收缴并强制报废、没收违法所得

 

36

5052

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

《校车条例》第18条

《校车条例》第45条第1款

0

10000-20000

扣留机动车、没收违法所得

 

37

5053

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

《校车条例》第14条第2款第2项

《校车条例》第45条第1款

0

10000-20000

扣留机动车、没收违法所得

 

38

5054

伪造、变造校车标牌的

《校车条例》第45条第3款

《校车条例》第45条第3款

0

2000-5000

收缴并扣留机动车

 

39

5055

未按照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

《校车条例》第38条第1款

《校车条例》第53条第1款

0

500

责令改正

 

40

5706

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

《校车条例》第45条第3款

《校车条例》第45条第3款

12

2000-5000

收缴并扣留机动车

 

41

6020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

《校车条例》第14条

《校车条例》第44条

0

2000-5000

收缴并强制报废,吊销驾驶证

 

42

6021

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

《校车条例》第14条

《校车条例》第44条

0

2000-5000

收缴并强制报废,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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