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营改增”减税效应明显累计减税2.41亿元
我市“营改增”试点改革以来,“营改增”纳税人税负大幅下降,减税效应明显,累计减税2.41亿元。一是“营改增”试点行业减税1.08亿元,其中2014年1-11月减税5186万元。试点以来,我市“营改增”行业减税面为90%,其中:82%的交通运输业纳税人、100%的邮政业纳税人、89%的电信业纳税人和94%的现代服务业纳税人税负较试点前下降。二是其他行业一般纳税人因 “营改增”进项税额抵扣而减税1.33亿元,其中2014年1-11月减税61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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