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支持制造强省等政策解读(市经信委)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7-06-2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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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发出了建设“制造强省”的号召,作出了“三位一体”统筹推进制造强省、科教大省、技工大省建设的决策部署,近期又连续出台了推进制造强省建设的系列政策措施。下面,我将对《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通知》(皖政办〔2017〕43号)和《六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5-2016年度)》(财建〔2016〕172号)政策作重点解读。

一、关于省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

制造强省政策内容共10条,按其内在逻辑分产业升级、企业培育、要素保障和激励机制“四个方面”。在这里我将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内容一并解读。

(一)政策主要内容

1.突出支持五大制造。一是支持高端制造。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省内研制和使用首台(套)装备的单位、主导制定国际(国家)标准的企业给予补助,单项奖补资金从50万元到500万元不等。对在皖全国电子信息、软件百强企业、新注册为总部的大数据企业给予奖补,对“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重大科技专项,按国家确定的比例配套。二是支持智能制造。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经省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年度购置10台及以上工业机器人(自由度≥4)的企业,按购置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可达100万元。对省认定的煤矿、非煤矿山安全和信息化改造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0万元、50万元。在我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进一步鼓励企业技术进步,推动企业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办法》指出,对当年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当年认定为省级新产品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当年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达标评定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评为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当年认定为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给予其管理主体10万元奖励。三是支持精品制造。对获得国家、省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对认定的“安徽工业精品”,每个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每年在中央媒体集中宣传推介一批“安徽工业精品”,所需费用“一事一议”给予奖补。对获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质量标杆企业、中国质量奖、中国工业大奖、产业集群区域品牌的企业(示范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对认定的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完成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每个品种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可达300万元。四是支持绿色制造。对在工业领域实施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专项行动中,被评价为优秀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在我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突出支持企业转型示范,对认定为2016年度六安市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的,由市财政给予每个5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2015年度六安市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的,按六发〔2015〕1号文件兑现奖励;对当年认定为六安市绿色示范工业企业的,市财政给予每个1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六安市节能改造项目、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市财政给予每个10万元奖励;对当年认定为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个20万元、10万元奖励。五是支持服务型制造。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对认定为国家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对认定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2.突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和新进入全国制造业500强、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领导班子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其中法人代表不少于40%。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和成长型小微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获得国家新型工业化“优势产业示范基地”“特色产业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10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0万元、10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0万元、50万元。对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同样,在我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也突出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对企业当年设备投资2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5%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对当年新增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给予企业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当年产值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5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在本地纳税总额达到5000万元、1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奖励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50万元。

3.突出强化要素支撑。进一步落实国家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设立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力争5年总规模达200亿元。对制造业中小企业开展设备融资租赁业务的进行补贴,每户企业最高可达500万元;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制造业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在我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突出降低小型企业融资成本,凡小型工业企业当年上缴各项税收比上年增长10%(含10%)以上的,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当年发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金额50%的贴息。同一企业贷款利息补贴金额,不超过该企业当年上缴的各项税收总额地方留成部分。

4.突出完善激励机制。将制造业发展纳入省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每年以省政府名义,对制造业发展综合10强县、制造业发展增速10快县、制造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制造业50名优秀企业家进行表彰通报。加大对皖北三市、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的支持,对上述区域符合条件的项目,奖补资金补助金额上浮20%。

下面,我就两个政策资金申报方式作一介绍

制造强省政策10条的申报细则将于本周内发布,申报细则基本要求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基本材料。(1)市(直管县)经信委(主管部门)上报文件;(2)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4)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5)申报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二是限制性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享受资金奖补:(1)自2015年以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纪、违法等问题的单位;(2)自2015年以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单位;(3)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项目。三是资金奖补要求。1单个企业的同一个项目只可享受一种奖补方式,单个企业可叠加享受除项目奖补外的多个称号类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可获奖补1000万元;2对皖北三市、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区),奖补金额一律上浮20%。

这里需特别强调一下,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申报方式。每年年初,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向各县区下发项目资金申报通知,市直企业直接申报,县区属企业由县区经信委、财政局组织申报。2017年-2018年的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支持范围,充分发挥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帮扶作用。

二、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政策

降成本是我们企业共同的心声。今年,省里坚持加减法并用,减法就是通过贯彻落实国家降税减负以及省里去年、今年先后出台的降成本政策,每年可降低企业成本负担1000亿元以上。加法就是省级财政今年拿出近100亿元资金支持三重一创、制造强省、科技创新、技工大省等建设。

本次出台的“降成本新10条”是与国家最新降成本政策进行了全面对接,滚动吸收国家各部门最新出台的降成本举措,与我省去年已出台的“降成本20条”政策相互补充、相辅相成。“新10条”政策,针对企业反映较多的“痛点”,把降低用电、用气等垄断性行业价格和收费方面作为重点,并在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方面继续加大力度,主要内容可归结为:“八个进一步、两个建立”。

“八个进一步”:一是进一步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列出免征、停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35项、政府性基金9项,明确降低商标注册收费标准50%,确保国家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给予企业社会保障政策支持。返还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由按年发放改为按月发放,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对上年度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省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给予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按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的50%核定,按月发放。对已按规定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暂时困难企业(“僵尸企业”除外),经批准可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缓缴期限暂定6个月。缓缴期满按规定补缴后,允许其继续申请缓缴。三是进一步降低涉企收费。主要扩大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将国内植物检疫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等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从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四是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严格执行国家利率政策,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前景、发展潜力大的企业贷款,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当下调贷款利率,不得随意提高利率。全面落实《中国银监会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7〕4号),继续细化落实小微企业续贷和授信尽职免责制度。进一步推广银税互动、银商合作、双基联动等服务模式和动产抵(质)押融资等业务。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公共服务功能,降低银企对接成本。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企业,在贷款到期后,按要求给予续贷。严禁在贷款利率以外附加条件、巧立名目、变相收费,不得以变相存贷挂钩、指定购买理财产品等方式增加借款人负担。定期开展对金融机构涉企服务收费的清理规范和专项检查。五是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主要是用电、用气等垄断性行业方面,提出了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免收电价计费模式、诚信企业按旬结算电费等。同时提出,实行大用户直供气和阶梯气价,完善管道燃气定价机制,加强输配价格监管。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进一步放开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企业用户范围。目前我市大概有20家左右企业参与了直供电交易。基本电价按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计费,由用户自愿选择;减容(暂停)设备自设备加封之日起,减容(暂停)部分免收基本电费。对近3年无逾期缴纳电费的诚信用电企业,实行每旬末一次性结清电费,不再提前预缴电费。省内非居民用气实行量价挂钩,用气量递增、价格递减的差别化价格政策。全面推行大用户直供气,鼓励天然气大型用户直接向上游供气企业购买天然气。每年初,省内短输管道由省物价局负责核定成本并公布短输价格;城市配气管网由各市物价部门负责核定成本并公布供气价格。六是进一步降低交通运输成本。相关优惠政策从高速公路拓展到普通收费公路,对普通公路提出加大联网收费建设力度,对持有安徽交通卡的货车通行享受8.5折优惠。七是进一步降低土地使用成本。推进工业用地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工业用地的使用者可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实行工业用地由一次性出让方式改为分年租赁方式,每年使企业减少成本107.9亿元,这是本次政策最大亮点。八是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清理取消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涉企保证金项目,坚决查处各种清单之外违规向企业征收保证金的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资金的占用”。此项每年可降低企业成本21亿元左右。

“两个建立”:即:一是建立减轻企业负担综合平台。建立减轻企业负担综合平台,制定综合平台管理办法。二是建立督查考核机制。省政府对制定和落实降低企业成本、减负政策措施情况督查。将各市、省有关部门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省委综合考核内容。建立举报查处制度,接受企业实时举报。

这次“降成本新10条”每年将减免或缓缴实体经济成本220亿元左右,加上去年6月份我省出台的《关于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54号,省降成本20条)文件实施,每年可为企业降成本1000亿元左右。

为把降低成本相关政策用足用好,希望企业要专门组织学习这几个文件,特别53号文件。企业要主动与政府部门沟通对接,提前做好材料申报等基础工作。同时,县区经信部门要当好政策的宣传员、解读员,鼓励运用个人微信朋友圈、个人好友圈、业务工作圈,面对面地“传”,手把手地“教”,让企业读懂政策的“含金量”,帮助企业算清“减负账”,让政策红利最大限度地转化为企业的发展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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