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辱使命 步履坚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综述
在中共六安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四届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各项工作和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四年来,共举行常委会会议31次、主任会议59次。审议法规2件、制定法规1件。审议市“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有关报告79项,发出审议意见书47份。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有关报告13项。开展工作评议3次。组织执法检查1次、视察8次。开展专题调研、执法调研、会前调研87次。作出决议决定23项。接受辞职和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91人次。审查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25件。
围绕中心大局,推动经济持续发展
围绕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重大战略部署,听取审议战略性新型产业、服务业发展等情况报告,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六安大学科技园建设、科技创新、合六叶工业走廊建设等情况调研。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听取审议投资项目计划草案报告、开展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情况视察,推进政府投资效益不断提升。加强经济运行情况监督,调研经济发展情况,召开经济形势座谈会,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市棚改三期项目建设等情况汇报。
围绕绿色发展、六安茶谷、淠河生态经济带、中医药发展等,开展视察、调研。开展旅游业发展情况调研,促进我市由旅游资源大市向旅游产业强市跨越。组织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环保工作评议,调研城区入河排污口管理情况,组织“江淮环保世纪行”活动,促进我市大气和水体质量持续改善。开展森林增长工程实施情况调研,夯实绿色发展生态基础。评议省淠史杭管理总局工作,推进省驻六安单位与地方发展相融合。
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及时组织学习培训,督促政府完善预算体系。提前介入预算编制,听取预算编制方案、部门预算草案汇总等情况汇报。在预算审查中,逐步规范审查程序、细化审查内容,高度关注预算安排规模、重大投资项目、政府性债务等情况,提出建议。重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适时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报告,加强对整改工作全过程监督,推动审计和整改工作规范化建设,促进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修订2008年出台的《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的若干规定》。
坚持以民为本,推动民生持续改善
先后两次听取审议有关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关于大别山旅游扶贫快速通道水毁恢复重建工程相关事项的汇报,提出建议。重视发动人大代表参与脱贫攻坚,据不完全统计,市人大代表共帮扶贫困人口14810人,代表个人出资和协调争取扶贫资金16311万元。深入联系贫困村金寨县黄龙村、墨园村,结对帮扶42户,发展黑毛猪、经济苗圃、油茶、光伏等产业,新修村级水泥路7.1公里、扩建1.5公里,新建一处村卫生室,扩建村安全饮水工程等,协调和提供发展建设资金458万元,帮助解决一些基础设施和民生问题。
听取审议关于师德师风建设、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城乡公交一体化等情况报告,开展职业教育、六安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等情况调研,连续多年跟踪督办此类议案,并对居家养老、学前教育、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持续加大对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监督力度,促进城乡医疗保险并轨,推动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重视居民健康安全,听取审议全民健身运动情况报告,开展食品安全、燃气特许经营、农村安全饮水等调研,组织“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关注农业农村工作,加强政策性农村保险工作监督,开展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粮食产业化等调研。
落实根本任务,推动民主法治建设
加强立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设立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选调、培训立法工作人员。加强立法工作制度建设,制定法制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出台立法专家顾问工作规定等制度。规范立法工作程序,提请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制定颁布我市首部实体性法规《六安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开展《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六安市古树名木及特色植物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听取审议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报告,评议市国土资源局工作。围绕有关创建工作开展视察调研,依法就市树市花作出决定,为我市顺利荣获“国家森林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和“中国人居环境奖”等做出努力。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禁毒法、工会法、档案法、消防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执法调研,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法律服务、刑事审判、民事行政检察、立案登记制实施、文化市场管理、宗教事务管理和宗教场所建设、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气象现代化建设等调研。听取审议市“两院”关于民事执行、预防职务犯罪、行政审判、侦查监督等专项报告,作出《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议》。出台《六安市人大常委会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处理办法》,加强督促检查。
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开展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纪念活动。配合市普法领导组对“六五”普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工作安排情况报告,作出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深入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和“江淮普法行”活动。
强化主体地位,推动代表作用发挥
开展代表初任培训和履职培训,为代表订阅有关报刊。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小组制度,定期开展集中走访代表活动。加强与代表的日常联系,倾听意见建议。探索开展接待代表日活动。开展代表风采集中采访活动,宣传报道代表履职典型事迹,展示代表履职风采。逐步提高代表活动经费标准。
邀请市人大代表750余人次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270余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召开基层人大代表小组建设经验交流会,推动代表接待选民日和向选民述职等制度的落实。组织“人大代表基层行、人大代表看发展”活动。重视发挥市直代表小组作用,指导县区组织驻地市人大代表开展会前调研视察活动。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开展交叉视察和工作调研。定期召开议案工作座谈会,协助和指导省、市人大代表做好会前议案准备工作。
代表在四次人代会上共提出议事原案306件、建议255件,经大会主席团确定,作为议案处理的20件(并案后8件);作为建议处理的541件,其中40件(并案后为19件)由主任会议确定为重点建议。严格执行议案会后处理程序暂行规定,深入开展议案交办前的调研工作,提出议案审查处理意见,明确具体办理要求。坚持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议案和重点建议制度,加强日常督办和集中督办,重视跟踪督办,连续三年对居家养老、学前教育等议案进行跟踪监督。开展优秀议案、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评选活动。
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履职能力提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自觉抵制和反对各种庸俗腐朽思想,始终保持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各项学习制度,定期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参加人大业务知识培训。 深入贯彻中央18号文件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协助市委筹备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健全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加强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和修订24项制度。深入开展“四进四促”活动。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四年来,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807件,重点督办信访事项132件。组织县区人大负责同志赴全国人大考察学习,对全市288名乡镇人大干部进行为期三天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