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收到代表议案79件

发布日期:2015-01-20 14:59来源: 市人大常委会作者:王玮阅读次数:字体:[  ]

  截止1月25日下午5时,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77件,代表团提出的议案2件,共79件。根据《六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关于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议案审查委员会对这些议案进行了审查。
  在79件议案中,财经方面17件,城建环资方面31件,教科文卫方面8件,农业与农村方面8件,内务司法方面9件,民族宗教方面4件,其他方面2件。经审查,这些议案的提出主体、提出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六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关于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的要求,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研究,作为议案处理的共5件,并案后为2件。即:汪芳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议案”、邬效丛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议案”、王世斌等17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我市安置房工程建设存在突出问题的议案”、史元发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置房小区后期基础设施和物业管理的议案”(以上4件并案处理),还有宋明珠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议案”。这5件议案,均属于重大事项案,带有全局性、长远性、可行性的特点,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这5件议案均不列入本次大会会议议程,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在大会闭会后审查,具体程序按《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处理。
  没有作为议案处理的其余74件议案,议案审查委员会研究认为,有些议案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转为建议,交有关机关办理,以推动和改进工作;有些议案属于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县区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将作为建议转有关机关办理。这些议案均改作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