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增雨作业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1-11-04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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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六安市政府安排,六安市人影办将于11月5-7日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为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内容:实施火箭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二、作业时间:11月5-7日。

三、作业地点:响洪甸水库。

四、作业装备:WR-98型火箭发射装置。

五、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期间,请作业区群众配合此项工作并做到以下要求:

1.人工增雨作业设施、装备等受法律保护,坚决打击各类破坏损毁行为;

2.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场围观,以防意外事故发生。听到作业响声不必惊慌,应就近寻找安全地方隐蔽;

3.当地人民群众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充分的作业炮弹,应迅速保护现场,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烧、烤或敲击,并立即与当地公安机关、镇政府、气象主管机构联系,以便妥善处理。如捡拾后应立即上缴当地派出所,不得自行拆卸、藏匿或转卖,如不上缴,自行拆卸出现意外事故,后果自负。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六安市人影办电话:0564-321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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