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廉洁征兵监督员选聘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六安市征兵办 发布时间:2026-06-23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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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征兵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我市征兵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六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廉洁征兵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员范围

廉洁征兵监督员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教职员工、应征青年家长、离退休干部、退役军人和热心群众中遴选。

二、选聘人员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

(二)关心国防和军队建设,支持征兵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正义感;

(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

(四)熟悉基层情况,群众口碑良好;

(五)具备开展业务工作的基本素养;

(六)未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七)年龄25至60周岁。

三、主要工作职责

廉洁征兵监督员作为兼职监督人员,履行群众监督职能,主要是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及时发现、指出并参与纠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征兵“微腐败”“暗腐败”问题。廉洁征兵监督员根据市征兵办公室要求,在参与征兵初审初检、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役前教育和审批定兵等环节中,享有知情权、监督权、报告权、建议权。因开展相关工作产生的食宿、交通、通信费用由受聘单位支付。

四、聘用时间和方式

廉洁征兵监督员队伍保持总体相对稳定,实行动态管理,聘期一般为1至2年。期间,市征兵办公室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续聘或补选。

选聘的廉洁征兵监督员,一般以当地常住人员为选聘对象,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高校教职员工3类,由市征兵办公室函商各相关单位后,由各相关单位根据基本条件推荐产生;应征青年家长、离退休干部、退役军人和热心群众4类,由市征兵办函商驻地乡镇(街道)后,由相关乡镇(街道)根据基本条件推荐或以个人自荐的方式产生(联系地址:六安市裕安区解放中路93号,联系电话:0564-3233149)。经市征兵办公室审核通过后,颁发聘书,并报上级征兵办公室备案。

五、公告有效期

2026年6月22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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