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的通告
为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国家级、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成果,调整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现通告如下:
一、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位于霍邱县马店镇,涉及2条小流域,区域面积为4平方公里。
二、霍邱县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职,强化监督执法,加大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力度。林业、农业、自然资源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相关工作。
三、从事生产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有关程序,认真落实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各项措施。
四、《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的通知》(六政办秘〔2018〕20 号)中划定的东西湖上游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六安市西北部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自本通告颁布之日起取消。
附件:六安市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范围图
2026年6月12日
标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信息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