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啤酒龙虾消费季活动启动仪式期间
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管控的通告
2026啤酒龙虾消费季活动暨“徽动消费·舞力全开”广场舞进商圈活动将在我市举行。为保障启动仪式期间所在区域空中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决定启动仪式期间禁止未经批准的各类“低慢小”飞行器实施违规飞行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低慢小”飞行器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14种,其中无人机是重点管控对象。
二、临时管控时间:2026年6月18日13时至2026年6月18日23时。
三、临时管控区域:以梅山中路、人民西路、常青路、皖西大道形成闭合环线,活动区域及上述道路两侧各外延200米范围。
四、审批程序:单位、组织及个人确有飞行必要的,应提前向六安市公安局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和区域内实施飞行行为。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备案联系人:丁警官 联系电话:18860490201
程警官 联系电话:18860499623
六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2日
附件:2026啤酒龙虾消费季活动暨“徽动消费·舞力全开”广场舞进商圈活动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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