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新建六安至安庆铁路
(六安段)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4-11-03 11:17
字号: 下载我要纠错 打印 收藏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现将我辖区内新建六安至安庆铁路(六安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情况通告如下:

一、新建六安至安庆铁路(六安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见下表:

二、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及时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铁路沿线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该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2024年10月31日

标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