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城区实施最严交规 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等将被罚款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皖西日报 作者:周燕 发布时间:2017-07-01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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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优化城区交通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今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我市将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非机动车逆向行驶、乱停乱放,行人闯红灯、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行为将受到处罚。
  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集中整治行动期间,除了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人乱穿马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行为也成为整治重点。《关于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中明确,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的,依法处以50元罚款,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按规定地点停放或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根据情节轻重情况,依法处以5-50元罚款。行人闯红灯、跨越或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依法处以50元罚款,行人不在人行道行走、不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的,根据情节轻重情况,依法处以5-50元罚款。  
另外,机动车在有禁停标志、标线的地方乱停乱放的,依法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驾驶机动车向道路上抛洒物品的,依法处以50元罚款;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依法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我市还将以梅山路、皖西大道、解放路部分路段为畅通工程严管示范路,以梅山路与大别山路交口等8处为示范路口,严管严教严治,以点带线、以线促面,引领示范、辐射带动,全面推动集中整治工作。
  据了解,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围绕创城测评反馈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交通问题,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加大处罚力度、完善基础设施等综合整治措施,促使我市城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能力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庞德武告诉记者,交通管理部门将从改善道路通行能力、整治违法主体等方面全面助力文明创建工作,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法规意识、安全意识,提升市民交通文明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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