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规范房屋征收评估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六安新闻网 作者:袁鹏起 发布时间:2017-06-22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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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今年以来,舒城县在加大征收推进力度的同时,针对征收评估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征收评估业务监督,严明评估工作纪律,规范房屋征收管理工作。

  该县严格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确定程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确定,由县房屋征收部门从六安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库中获取3家评估机构,提供给被征收人选择。被征收人通过协商、投票、抽签等方式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其中,采取投票选择的方式确定,参与投票选择的被征收人数量应超过被征收人总数的50%,投票得票数最高、且超过参与投票被征收人数量50%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确定为该项目的评估机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主要选定程序参照国有土地上评估机构确定的协商、投票及抽签等方式确定。

  对于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合同,要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依据评估委托合同的约定,做好被征收房屋查勘、初步评估结果现场说明解释、出具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等工作。加强房屋征收评估行为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房屋征收评估费用支付和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推荐的重要依据。

  同时,严明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纪律,房屋征收部门、实施单位及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中遵循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滥用职权、利用工作之便违规操作,损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在房屋征收评估过程中,如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将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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