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运营条件 保障乘客权益 我市网约车细则下月起执行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共交通、绿色出行愈来愈受更多人的关注,近年来,蓬勃发展的网约车,满足了多样化出行需求的同时,也引发规范、安全方面的担忧。近日,《六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出炉,自7月1日起执行。究竟哪些车辆可以准入?价格如何规范?经营者又须遵守哪些规定呢?
车辆准入有界定
与传统出租车拥有“统一制服”相比,网约车的样式可就多了,可在《细则》中,并非所有的车辆都有资格成为网约车的。《细则》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须为本市注册登记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自车辆行驶证载明的车辆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起,未超过3年。
同时,车型标准略高于城区主流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燃油车辆轴距不低于2600毫米、发动机排量不低于1.6L或1.4T;新能源车辆轴距不低于2500毫米、续航里程不少于250千米。
此外,还须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外观颜色和车辆标识,应当明显区分于巡游车,不得安装空车牌(灯)等巡游车服务设施设备,不得改装动力系统;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驾驶人员须合规
车辆有要求,驾驶人员同样有规定,想要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驾驶员须取得本市户籍,或者在本市金安、裕安、开发区取得《居住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此外,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有效期为6年。已取得本市巡游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不再从事巡游车服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直接申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在运营过程中,网约车驾驶员须随车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而作为网约车驾驶员,须保持车辆整洁卫生,设备、设施完好;遵守职业规范,着装整洁,文明行车,文明服务。不得巡游揽客或在设有巡游出租汽车专用通道的站点候客,不得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不得违规收费,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质量做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
如有违规 有权拒付
依照《细则》,我市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实行政府指导价。同时,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侵害乘客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有价格违法行为;不得组织或帮助他人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
值得市民关注的是,《细则》规定,如果网约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存在这些行为:不按照规定计价标准收费的;因驾驶员的原因或者车辆原因,不能将乘客及时送达目的地的;驾驶员未经乘客允许搭乘他人或在载客途中无正当理由终止服务的;线上车辆、驾驶员与线下车辆、驾驶员不一致的。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费用,并可向网约车平台公司或有关部门举报。
此外,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对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应先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