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花园部分业主有意见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大别山晨刊 作者:周燕 发布时间:2015-11-12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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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小区最近正在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新建了一批固定停车位,然而物业办却给小区部分车主一份协议书,根据协议,想要固定停车位,车主要签协议书,自愿付给物业办4200元,作为固定停泊位费,且不包含每个月50元的停泊费。”对于物业办这一做法,市区古城花园小区部分业主颇有意见。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
  业主质疑:
  自愿交停泊位费
  近日,有古城花园小区的业主反映,小区物业公司最近向部分私家车主提供协议书,称小区停车位紧张致停车难,为缓解这种现象,车主主动要求物业办划分固定停泊位,业主与物业办协商达成统一意见,自愿付给物业办4200元整,作为固定停泊位费,且注明,停泊位费不包含每月50元的停泊费,固定车位车主只有使用权,没有转让权、买卖权。
  记者收到车主与物业办签订的3份协议书,其中有一份约定车位车主享有终身使用权,与本业主房产享有同样年限,同时约定物业公司确保有权出租,若发生纠纷物业公司负责处理好,否则退还已交的费用。
  记者走访:
  正在划定停车位
  随后,记者来到古城花园小区,现场看到,小区内的道路一侧,已经安装有一些车位锁,还有工人正在对其他位置进行测量、安装。
  “这个小区已经有年头了,当初规划时,没有考虑到停车的问题。”在走访中,一位小区业主向记者表示,因此近年来私家车的增多,也让小区停车难问题凸显出来。“经常还有为了争车位吵嘴打架的事情。”
  一位正在安装车位锁的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划定停车位,也是为了规范小区停车秩序,缓解停车难的做法之一。“可能会触及到一些业主的利益,因此到处反映我们乱收费,但并不属实。”该工作人员表示。
  物业回应:
  只需缴纳停车费
  “停车位不可能对外出售的,小区业主只需要缴纳每月50元的停车费就行了。”该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许先生听闻记者来意,感到很惊讶。他向记者表示,小区内划定停车位,完全是为了方便业主停车需要,不存在对外出售的情况。“小区内的车辆实在太多了,我们统计了一下,目前大概有一百多辆。”许先生说,“以前小区停车经常发生矛盾,有的时候出现了刮擦情况,如果是在监控盲区,物业还得承担业主车辆的维修费用。”
  此次划定车位,小区增加了50-60个固定车位,“我们都量好了距离,有的地方还拓宽了道路,方便业主停车。”在许先生看来,增设车位的过程中,为了拓宽道路,缩减了部分绿化带,同时,增设后的车位依旧无法满足全部业主的需要,所以触及了个别业主的利益。
  房产部门:
  如有违规可举报
  裕安区房产局物业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也接到了古城花园小区业主反映收取4200元停泊位费的情况,但是截至目前没有看到有业主拿出交4200元停泊位费的收据或者发票,针对此事,他们也在进行深入调查。
  对于此事,市房产局物业管理部门回复表示,如物业公司违章违规收费,业主确实遇到了停车位被出售的情况,可以将收费的票据保留,及时向物业部门和西市街道办事处、或是物价部门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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