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督查“放射卫生” 部分单位防护用品使用率不高
“部分单位防护仪表与质量控制设备、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配备不全,防护用品使用率不高,新从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上岗前没有进行放射职业健康体检、培训;少数单位未开展放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日前,我市完成今年的放射诊疗卫生专项督查,督查发现,部分单位放射诊疗卫生管理存隐患。
“目前,我市共有放射诊疗单位170家,有放射诊断设备315台。放射诊疗场所防护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将直接影响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身体健康。”据市卫生监督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督查重点涉及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变更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服务。从督查情况来看,我市170家放射诊疗单位中只有一家未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137家完成《放射诊疗许可》校验,33家《放射诊疗许可证》未及时校验变更;我市2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均取得了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在资质批准范围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出具技术报告真实、规范。
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单位未张贴辐射危害告知标志和温馨提示,放射诊疗场所机房门、灯无连锁装置有的已损坏,防护仪表与质量控制设备、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配备不全,防护用品使用率不高,新从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上岗前没有进行放射职业健康体检、培训,未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还有部分单位未开展放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放射工作人员体检资料、培训资料和个人计量检测资料等没有列入档案规范化管理。针对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制作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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