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常去的游泳池安全吗?
夏季,去游泳池消暑嬉戏是很多市民热衷的一项健身运动。然而,游泳场所也是多种疾病易滋生、传播的场所。由于不少人对泳池消毒、水质卫生等标准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再加上目前我市大部分的游泳场馆“准入”太过简单,交钱就能进去游泳,这也给大家在游泳过程中埋下了健康“雷区”。
嬉水小心“游泳病”
上周末,市民胡先生去市内的一家游泳馆游了泳。晚上回家后,觉得眼睛干涩难受,忍不住多揉了几下。谁知道第二天早上起来整个眼睛红得像兔眼。去到医院检查,被告知是细菌感染引发的急性结膜炎,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红眼病”。“‘红眼病’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触摸性感染疾病。夏季气温升高,湿度也高,细菌滋生较快,‘红眼病’容易高发。”六安市立医院眼科主治医师付少安告诉记者,每年6月到8月感染“红眼病”者比其他时候都要多,最高时可占到科室门诊量的四分之一,从发病诱因来看,不少都是在游泳时被感染的。
除却“红眼病”,泳池里埋下的健康“雷区”还有不少。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沙眼、中耳炎、皮肤感染、尿道感染等都是泳池细菌感染后比较常见的症状。拿皮肤感染来说,游泳场馆里的共用扶梯、水龙头、躺椅等都是传播的媒介。患有脚癣、体癣等真菌感染皮肤病的人在游泳时有可能将疾病传给他人,脓疱疮等细菌感染造成的皮肤脓痂也易在水中播散。此外,有些游泳馆为了防止池水传染疾病,会向游泳池投放“漂白粉”,不少患者对次氯酸钠过敏,从而引发鼻炎、哮喘及丘疹性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等。
游泳场所“来者不拒”
人满为患的泳池是细菌滋生的温床,很多“隐形”的疾病可能因此而生。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泳池里的健康“雷区”有相当一部分都是游泳者自己埋下的。4日下午,在城区一家游泳场馆,记者在购票处观察,不到20分钟的时间里,有13个人购票入场,工作人员并没有询问前来游泳者的身体状况。只是游泳馆入口处的位置设置有“性病、传染病禁止入池”的标识牌以及告知游泳者哪些情况不能游泳的“游泳须知”。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询问前来游泳是否需要携带什么证件,得到的回答是“不需要”。那么如何辨别是否有传染病患者进入泳池?“这个没有办法判断,消费者说没有就没有。”该名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有传染病的市民应该很自觉吧。要是有病还来游泳,对自身也不好。”
而进入游泳馆,在到达游泳池的必经门口,设置了一个专门用来浸脚消毒的小池子。但从游泳者的使用情况来看,并非每个游泳者都能主动进去消毒。当天在采访中,从更衣室换好泳衣出来的王先生告诉记者,平时过来游泳都是换了衣服就直接进池子了。“我干干净净的,身体也很健康,消的哪门子毒呢。”王先生说道。而该处场馆的管理人员则表示,他们会在泳客来时提醒,可是很多人并不理会。
在与其他游泳者的攀谈中记者注意到,大家最关心的还是池水的水质。据悉,目前我市大部分泳池都是采用连续循环过滤、消毒剂杀菌的方式处理池水,而依靠加大氯粉的投放量进行消毒,以保证水中细菌不超标,成为行业的潜规则。
约束靠泳客自觉
对于目前大多游泳场所的经营状况,记者从市卫生监督局了解到,根据《游泳场卫生标准》,对于游泳场所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要求较为严格,规定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患有某些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每年夏天,卫监部门也会定期对全市游泳馆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涉及游泳馆从业人员是否体检,游泳池是否定期消毒,池水的尿素含量、大肠菌群、Ph值、余氯、浑浊度等。但对于游泳者的健康管理,至今尚没有配套严格的管理措施,《游泳场卫生标准》仅明确场所入口处应有明显的严禁部分疾病患者入内的标志。因此,对于游泳者自身来说,只有尽可能选择量化分级等级高的游泳场所,注意甄别是否有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和疾控中心的检测报告。游泳时应自我约束,患有禁泳疾患(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肝炎、皮肤癣疹、中耳炎、心脏病等)和其他肠道、呼吸道传染病时,要自觉不去公众游泳池;保持良好的社会公德,游泳前要淋浴全身,并经强制浸脚消毒池进入泳池;不在游泳区域洗浴、吐痰、便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