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作者:周燕 发布时间:2015-04-08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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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印发《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皖人社发[2015]9号),决定2015年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我市自2004年以来的连续第11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市近12万退休人员可享受惠利。日前,调资工作已启动,增资部分将于4月底前兑付到位。
  调整人员范围和执行时间。凡2014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含退职)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列入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范围。参照机关同类人员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离休人员和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依据有关规定按事业单位政策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前退休人员、原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不列入调整范围。调整基本养老金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标准。定额调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25元。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部分,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每满1年每月另增加2元,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发。高龄另增加养老金部分:2014年年龄在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另增加至140元、180元、260元和330元。以前年度已经享受过高龄另增加基本养老金但达不到此标准的,分别补齐到此标准。
  按照市人社局要求,全市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和补发的基本养老金将于4月底前全部兑现到位,并确保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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