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规范中小学生冬季作息时间
11月27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保障师生健康、安全,遵循教育规律,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市教育部门对全市中小学学生冬季作息时间再作重申要求,初中走读生到校时间每天早晨不得早于7:30,小学走读生到校时间每天早晨不得早于7:50。中小学生每天下午到校时间,每年10月至第二年4月不得早于14:00;小学走读生下午放学时间不得迟于17:00;初中走读生下午放学时间每年10月至第二年4月不得迟于17:30。
市教育部门规定,冬季初高中每晚自习还应适度提前结束。早晨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遇突发事件或灾害性恶劣天气等需要停课的,按照国家和省、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个别学校需临时停课、调课的,须报经县、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据悉,为规范中小学生作息时间,市教育部门明文规定,走读生每天在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普通高中不超过8小时。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睡眠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不少于8小时。寄宿生可以上早读和晚自习。早读时间不超过45分钟。寄宿生晚自习时间,初中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不晚于21点;高中不晚于22点。
同时,要求学校不断加强对晚自习学生的安全教育与防护,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确保师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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