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上半年“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7.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皖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6-07-2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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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449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3%,“三公”经费管理成效明显。

严格预算编制。市财政局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等规定编制全口径“三公”经费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等,全口径“三公”经费预算不得超上年预算数。2026年全市全口径“三公”经费预算1.7亿元,较上年下降3%。

严格预算执行。除党委、政府重大工作需要外,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原则上不得调剂,确需调剂的,依规组织实施。严格控制车辆报废更新,到期仍能使用的不得更新;1个月及以上的租车费用纳入“三公”经费管理;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标准安排,除集中承担接待任务的部门外,党政机关日常接待均通过公用经费解决,不得从项目支出中列支。

严格监督检查。市财政局加强“三公”经费监控,“三公”经费月报数据一律从财政一体化平台中提取,及时掌握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动态,加强支出数据对比分析,确保“只减不增”。联合市纪委监委对“三公”经费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对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从严审核支出事项的合规性和必要性,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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