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指南》发布实施
6月1日,六安市食品安全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六安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指南》(T/LAFS 0001—2026)发布并实施。该标准由市食品安全行业协会牵头,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皖西学院及有关网络餐饮平台共同起草。
该标准聚焦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针对网络餐饮服务中的经营场所与设施设备、第三方平台管理职责、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及包装、配送服务与人员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自查与应急处置、信用评估等环节提出规范要求,适用于我市辖区内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食品安全相关经营与服务活动。
标准明确,第三方平台应严格审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验证“一店一址”,严禁“一址多店”或“幽灵外卖”入驻;建立动态审核机制,对出现客诉集中、出餐地址异常等高风险情况的商户,须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线下核查或要求重新上传门头至后厨的无剪辑视频。
针对无堂食外卖这一新兴业态,标准要求经营场所应设立食品粗加工制作区、烹饪区、餐用具清洗消毒区、包装区、外卖取餐区等,包装区应靠近外卖取餐区设立独立打包台,外卖取餐区必须与食品处理区有效物理或空间分离。同时,倡导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加工制作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在配送环节,标准要求配送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平台算法不得将扣款作为配送超时、差评的唯一处罚方式;配送容器实行“每日清洗,每日消毒”,骑手取餐时应当检查“食安封签”的完整性,发现未贴封签或封签破损的应当拒绝配送。
标准还建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先行赔付制度,针对涉及食品安全、吃出异物等投诉,平台应在2小时内人工响应,并协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24小时内妥善处理。严禁利用“好评返现”等形式诱导虚假好评。在信用管理方面,标准提出,行业协会应加强对会员单位执行情况的评估审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可报告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对严重违法行为主体纳入食品安全黑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对诚信记录良好、管理规范的主体,可建议监管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及政策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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