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措并举”强化医疗救助定点管理 织密困难群众健康保障网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5-10-03 08:19
字号: 下载我要纠错 打印 收藏

我市严格落实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要求,聚焦医疗救助定点管理关键环节,通过科学布局、规范协议、动态监测三项举措,推动医疗救助工作精准高效开展。

科学遴选,优化定点机构布局。印发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遴选通知,明确“资质合规、能力良好、系统完善、集采配备”四大遴选条件,严格按照“机构申报—医保审定—备案公示—协议签订”流程推进工作。目前已完成2092家医疗机构审定公示,重点向诊疗规范、费用控制良好的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其中三级3家、二级30家、一级139家、未定级1920家,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健康守门人”作用。

规范协议,压实机构服务责任。制定并印发《医疗救助定点机构服务协议》,明确要求定点机构为救助对象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与转诊备案制,引导救助对象优先在基层就诊,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针对市域外转诊患者,加强流程管理确保转诊信息准确传递;同时督促机构落实“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保障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

动态监测,精准落实救助待遇。依托医保信息平台,对救助对象住院频次、费用、诊疗情况开展实时监测分析。印发高频次住院困难群众服务管理通知,将1年内住院3次及以上的对象列为重点,及时推送至各县区医保部门。由县区医保部门联合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组织基层协管员、网格员开展入户核查,协助对象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救助帮扶。2025年1-8月,累计推送高频住院数据9888条,为精准施策提供数据支撑。

标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