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山寨年货
我市统筹谋划,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风险排查。以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小摊贩、小作坊等为重点区域,紧盯春节期间消费量大的肉制品、酒类和地方特色食品等,重点检查是否销售假冒、劣质、超过保质期等食品。组织县区对承办年夜饭餐饮单位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检查餐饮单位10家次,发现41项问题隐患,均已责令3日内整改到位;检查小作坊78家次、食品销售者491家次,发现并监督问题整改678个;快检食品520批次,结果均合格。
严格执法。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共出动执法人员3527人次,先后检查城乡市场425场次,立案查处假冒侵权白酒食品案件152件,没收假酒水928瓶、伪劣食品279.41公斤,罚款21.08万元。
日常监管。坚持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动态更新监管数据,及时调整风险等级;优化日常检查频次、抽检批次、检查方式等。对餐饮单位、食品小作坊、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等单位开展暗访督查检查。全市累计检查食品生产单位8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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