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重点工作 名称 |
具体事项 |
工作要求 |
牵头 部门 |
配合部门 |
一、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
重点行业企业信息采集 |
2019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信息采集工作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 |
二、源头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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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 |
1.制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年度控制目标并完成 2.加强涉镉等重金属排查整治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
2.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 |
制定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方案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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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
1.制定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按照年度计划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相关工作 |
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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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废弃农膜回收利用 |
制定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工作方案并按计划实施完成 |
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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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 整治 |
制定印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方案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
市住 建局 |
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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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用地分类管理 |
1.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 |
完成年度任务并将数据上传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生态环境局 |
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与修复 |
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与修复年度计划(或在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中有相关计划)并落实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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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 |
制定受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年度计划,或在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中包括有关计划并落实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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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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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建立 |
所有县区全部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 若某县区无疑似污染地块,必须由县区政府网上公开公示,视为该县区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已建立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
2.污染地块名录建立 |
1.对纳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地块,各县区按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 2.根据初步调查报告,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并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同时向社会公开。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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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 |
1.运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将土壤环境质量纳入规划管理; 2.各地制修订的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的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获批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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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环节监管 |
1.运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将土壤环境质量纳入土地管理; 2.各地在开展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的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环节工作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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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 |
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按年度计划编制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方案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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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试点示范 |
1.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 |
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任务年度计划并实施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
2.各地创新和先行先试 |
1.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达80%以上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领导带头宣传《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在党政府领导干部培训班或深入基层(中小学、乡村等)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讲座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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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落实各方责任及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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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门协调配合 |
1.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相关部门信息沟通、联动监管,留存相关文件、会议纪要等证明材料。 2.运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建立信息共享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林业局 |
2.环境信息公开 |
1.将土壤环境质量纳入年度环境状况公报,并公开; 2.与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公开; 3.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 4.土壤治理与修复工程完工后,开展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并公开;对土壤污染防治从业机构实施监管,并公开其违规行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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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宣传教育 |
1.将土壤污染防治培训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并开展相关培训; 2.开展各种不同形式土壤环境宣传教育。 3.随机抽查2-5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以及有重点监管尾矿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重点就《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有关污染源监管的要求开展问卷调查,问卷调查得分必须在60分以上,视为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