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自然生态科 发布时间:2019-09-27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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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名称

具体事项

工作要求

牵头

部门

配合部门

一、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重点行业企业信息采集

2019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信息采集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

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

二、源头预防

 

1.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

1.制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年度控制目标并完成

2.加强涉镉等重金属排查整治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2.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

制定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方案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3.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1.制定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按照年度计划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相关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

 

4.废弃农膜回收利用

制定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工作方案并按计划实施完成

市农业农村局

 

5.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

整治

制定印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方案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市住

建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

三、农用地分类管理

1.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

完成年度任务并将数据上传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市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

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与修复

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与修复年度计划(或在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中有相关计划)并落实

市农业农村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市财政局

3.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

制定受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年度计划,或在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中包括有关计划并落实

市农业农村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

四、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1.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建立

所有县区全部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

若某县区无疑似污染地块,必须由县区政府网上公开公示,视为该县区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已建立

市生态环境局

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2.污染地块名录建立

1.对纳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地块,各县区按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

2.根据初步调查报告,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并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同时向社会公开。

市生态环境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

3.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

1.运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将土壤环境质量纳入规划管理;

2.各地制修订的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的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获批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

4.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环节监管

1.运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将土壤环境质量纳入土地管理;

2.各地在开展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的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环节工作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

5.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

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按年度计划编制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方案

市生态环境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

五、试点示范

1.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

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任务年度计划并实施

市生态环境局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2.各地创新和先行先试

1.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达80%以上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领导带头宣传《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在党政府领导干部培训班或深入基层(中小学、乡村等)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讲座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六、落实各方责任及公众参与

 

1.部门协调配合

1.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相关部门信息沟通、联动监管,留存相关文件、会议纪要等证明材料。

2.运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建立信息共享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林业局

2.环境信息公开

1.将土壤环境质量纳入年度环境状况公报,并公开;

2.与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公开;

3.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

4.土壤治理与修复工程完工后,开展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并公开;对土壤污染防治从业机构实施监管,并公开其违规行为等。

3.宣传教育

1.将土壤污染防治培训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并开展相关培训;

2.开展各种不同形式土壤环境宣传教育。

3.随机抽查2-5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以及有重点监管尾矿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重点就《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有关污染源监管的要求开展问卷调查,问卷调查得分必须在60分以上,视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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