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广场改造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重点局 发布时间:2017-12-12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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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17031 

违约责任通知书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你公司负责设计的六安火车站广场改造工程智能化系统于2017年8月28日至9月4日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了标前需求公示,公示期间,有大量潜在投标人对你公司设计的相关设备技术参数进行了质疑,认为存在唯一性与指向性。为此,我局在公示期结束后要求你公司针对投标人质疑进行了答复,并于9月19日召集市交警支队、城管局、园林局等单位对你公司的第一次答复进行了讨论,会上,参会人员对你公司的答复提出了修改意见。

10月1日,我局按照你公司修改后的智能化设备参数对该项目进行挂网招标,但在招标答疑期间,我局仍收到大量潜在投标人质疑,认为你公司设计的设备参数及有关要求仍存在唯一性与指向性。为此,我局于10月13日再次召开会议,要求你公司根据投标人质疑对设备参数进行修改,但你公司在10月14日进行的第二次答复中,对有关参数仍未更改,也未提供有关截图以证明设备参数满足三家及以上品牌。该行为导致本项目开标时间由原定的10月29日延期至10月31日。

鉴于上述情况,我局于10月17日责令你公司有关设计人员到我局接受约谈,并要求你公司尽快提供符合要求的设备截图,或将有关设备参数进行修改,以满足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要求。10月18日,我局收到你公司针对本项目质疑的第三次答复。在该答复中,你公司对部分主要设备参数进行了拆分,并对拆分后的参数分别提供证明截图。表面上,该部分设备存在着三家及以上的品牌设备满足技术参数要求,但实际上仅有特定品牌可以完全满足要求;此外,该答复中甚至存在着对厂家截图进行PS,修改关键参数后报我局审核的恶劣现象。该行为导致本项目开标时间(10月31日)再次延期。

为尽快推进该项目招标工作,10月20日我局再次通知你公司来我局开会研究招标文件的修改。会上,我局邀请弱电类专家对本项目质疑逐条分析,并对各项参数提出明确修改意见,同时要求你公司根据会议意见立即进行对答复进行修改。10月23日,根据专家反馈,你公司关于本项目的第四次答复基本没有按照会议要求进行修改,仍然不能满足招标要求,导致本项目仍然无法进行招标。

火车站站前广场改造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你公司的上述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项目整体进展。依据《六安火车站广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项目合同》——“第十六条——设计人对委托人或者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影响整个工程建设进度的,在支付设计费用时,扣除全部设计保证金。”的约定,现要求你公司支付违约金50400元;此外,若你公司在10月25日前仍不能按照会议要求对该项目质疑进行答复,我局将扣除你公司在本项目的全部设计保证金,并提请主管部门对你公司和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记不良行为记录,同时给予你公司6个月至3年的在六安市国有投资项目设计的投标资格限制。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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