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子岭路改造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编号:2017030
违约责任通知书
安徽天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我局在10月19日巡查中发现,你单位承接的监理项目六安市佛子岭路改造工程,项目二标段k4+020—k4+280段在级配碎石级配不合理,压实不到位的情况下,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根据监理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特别约定第5条,在业主单位巡查中,发现工程存在质量事故,而监理单位的监理记录中却缺乏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纠正记录的,每发现一次质量事故,由监理单位按照监理费用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现对你单位处违约金伍万玖仟元(¥59000.00元)罚款。
责令你单位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管理。
2017年10月25日
标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