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六安一中扩建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
六自然资函〔2019〕195号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六安一中
扩建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
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
你单位《关于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扩建项目用地预审的请示》悉。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以下简称《预审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函复如下:
一、六安第一中学扩建项目是经六安市发改委审批的项目(项目代码:2018-341502-82-01-024557)。项目建设对加快六安第一中学发展,创办精品学校,推进教育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与供地政策,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六安市南山新区宏基路以南、阳光大道以西。项目用地符合《金安区望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三、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学区、生活区、办公区、运动区、附属工程(含校园文化、智慧校园等)、室内外配套工程等。该项目用地总规模35.0212公顷,其中农用地14.3823公顷(其中耕地8.1012公顷),建设用地4.9166公顷,未利用地15.7223公顷。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四、该项目应切实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耕地开垦费不得低于《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发改收费〔2019〕33号)规定的标准,并足额纳入工程投资概算。补充耕地必须做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在工程建设中,要在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导下结合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项目的实施,做好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工作,用于提高补充耕地的质量。
五、该项目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的规定执行,确保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到位。要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明确就业、社会保障等措施,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六、该项目按规定核准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七、根据《预审办法》的规定,本文件有效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