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2-01-10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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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六安市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考核办法》(以下简称“绩效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的通知》(皖财金〔2021〕1278号)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财金〔2020〕1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依法依规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109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目前,六安市本级政府正在实施的PPP项目有6个,总投资159.24亿元,已完成投资78.2亿元。分别是:六安市体育中心、S329合六南通道、市区城乡公交一体化、淠河总干渠(九里沟—青龙堰)东部新城段水利综合治理、市城区水环境(厂-网-河)一体化综合治理一期、市城区供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随着项目的快速推进,市体育中心、市区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已进入运营付费阶段,其他市本级PPP项目即将陆续进入运营付费阶段。

综合目前市本级PPP项目合同和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存在项目绩效考核实施主体设置不科学、考核方式形式化、考核指标不合理,以及各项目实施机构对于绩效考核的认识和考核组织不统一等问题。

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为防止和避免PPP项目绩效考核流于形式,针对上述问题,需要尽快制定出台一个绩效考核办法,建立考核领导小组,在组织机构层面形成考核合力,增强绩效考核的质量;允许实施机构和项目公司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细化考核指标;督导实施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好项目绩效考核工作,更好地监督项目公司提高项目建设、运营质量和效率。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年3月,我委调研起草市本级PPP项目绩效考核办法,5月底完成初稿。根据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经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和各PPP项目实施机构及项目公司修改意见,于7月初形成《绩效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9月初完成征求意见稿网上公开征集公众意见工作,经修改完善会后于11月提请市政府批转市司法局开展了合法性审查。

12月7日,市政府杨春林副秘书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完善《绩效考核办法》(送审稿),会后市发改委根据与会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于12月22日经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由实施机构组织日常临时考核和定期常规考核,每个项目考核周期结束后,实施机构应及时将绩效考核成果(包括考核工作方案、台账、考核结果报告等)报送市PPP办公室,由市PPP办公室组织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用于督导实施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好项目下个周期的绩效考核工作,更好地监督项目公司提高项目建设、运营效率。

五、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考核对象、考核主体。市本级PPP项目公司作为考核对象。考核主体细化为日常临时考核和定期常规考核。日常临时考核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定期常规考核主体根据各项目的不同行业特点合理确定绩效考核小组组成人员。

二是建立考核指标体系。依据项目来源分为7种具体情况。具体为六安市城区水环境(厂-网-河)一体化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绩效考核指标、六安市体育中心PPP项目绩效考核指标、六安市S366合六南通道PPP项目绩效考核指标、六安市区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PPP项目绩效考核指标、淠河总干渠(九里沟-青龙堰)东部新城段水利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绩效考核指标、六安市城区供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绩效考核指标、其他新增PPP项目。

每个项目绩效考核指标又具体设置了建设绩效和运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如建设绩效考核指标包含公司组织管理、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舆论等内容;运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包含基础设施、基本管理、基本服务等内容。

三是合理确定考核时间。日常临时考核由实施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建设、运维情况随时组织,每季度不少于1次。定期常规考核一般在项目公司向实施机构提交书面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

四是明确考核结果运用。依据项目来源分为7种具体情况。具体为六安市城区水环境(厂-网-河)一体化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六安市体育中心PPP项目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六安市S329合六南通道PPP项目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六安市区城乡公交一体化 PPP项目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淠河总干渠(九里沟-青龙堰)东部新城段水利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六安市城区供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其他新增PPP项目。依据考核结果按效付费,督导项目公司对考核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分别按照各PPP项目合同约定的要求执行。

五是提出在每个项目考核周期结束后组织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每个项目考核周期结束后,市PPP办公室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实施机构应报送的绩效考核成果进行绩效审查评价,评价内容包含实施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情况、绩效考核指标的适用性、绩效考核结果的合理性、考核整改落实的有效性以及改进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建议等。经市政府审定的评价结果,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用于督导实施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好项目下个周期的绩效考核工作。

六、创新举措

建立绩效考核小组后,各部门可结合工作实际聚焦不同侧重点开展绩效考核,确保考核工作的全面性、公正性。行业主管部门及实施机构主要关注项目设施的运营水平(如污水处理水质、道路养护质量等),发改委主要关注项目建设、投资控制、价格变动等,财政局关注政府付费的计算依据、与产出绩效的挂钩情况。绩效考核小组将各成员单位的关注重点进行综合分析,既可以避免单一角色的认知局限,也有利于各成员单位之间互相监督,在组织机构层面避免PPP项目绩效考核流于形式。

(一)强化合同管理,着力推动规范履约。考核办法旨在规范开展PPP项目绩效考核,建立按效付费机制,督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双方强化法治意识和契约精神,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PPP项目合同或协议,积极稳妥推进项目实施。部门间通过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借助考核对项目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保障规范实施好项目,安全运营好项目。

(二)加强监督问责,着力做好结果应用。考核办法注重结果导向,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督促项目实施机构及时上报并公开绩效考核结果,接受监督,确保绩效考核结果客观公允,监督实施机构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对价支付,实现项目付费与产出绩效完全挂钩,进而督导实施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好项目下个周期的绩效考核工作,更好地监督项目公司提高项目建设、运营效率。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绩效考核办法》明确,项目实施机构可在本考核办法框架下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自行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考核人员及分工、考核时间安排、考核指标细化等相关内容。要建立绩效考核工作台账,将绩效考核过程资料进行整理,形成绩效考核工作成果并存档,作为政府付费的依据。

市PPP工作领导小组拟于近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部署落实《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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