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级政府权责清单年度集中调整事项汇总表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12-09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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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级政府权责清单年度集中调整事项汇总表
(新增234项,取消196项,另根据省指导目录规范合并87项,共计减少49项)
序号 单位 事项名称 调整意见 调整原因
1 市生态环境局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 市生态环境局 延长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审批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3 市生态环境局 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审批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4 市生态环境局 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5 市生态环境局 对在国家森林公园内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等对森林公园景观和生态造成较大影响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6 市生态环境局 对辐射工作单位未在含 放射源设备的说明书中 告知用户该设备含有放 射源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7 市生态环境局 对在水产苗种繁殖、栖息地从事采矿、排放污水等破坏水域生态环境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8 市生态环境局 对违规建设污染严重的生产项目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9 市生态环境局 对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0 市生态环境局 对从事屠宰加工的单位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加工过程中产生固体废物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1 市生态环境局 对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2 市生态环境局 对未取得登记证生产或者进口新化学物质,或者加工使用未取得登记证的新化学物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3 市生态环境局 对未办理备案,或者未按照备案信息生产或者进口新化学物质,或者加工使用未办理备案的新化学物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4 市生态环境局 对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新建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5 市生态环境局 对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6 市生态环境局 对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工业噪声开展自行监测,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或者未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7 市生态环境局 对利用岩层孔隙、裂隙、溶洞、废弃矿坑等贮存石化原料及产品、农药、危险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8 市生态环境局 对侵占、毁坏或者擅自移动地下水监测设施设备及其标志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9 市生态环境局 对在重要湿地保护范围内排放或者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行政强制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0 市生态环境局 对未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单独收集、安全处置实验室、检验室、化验室产生的危险废液,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行政强制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1 市退役军人局 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审查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2 市水利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3 市水利局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4 市水利局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5 市水利局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6 市水利局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7 市水利局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8 市水利局 扣押非法采砂船舶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9 市水利局 拍卖没收的非法采砂船舶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30 事业单位登记局 事业单位登记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31 市医保局 封存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医疗保险基金相关资料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32 市林业局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33 市林业局 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34 市林业局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35 市林业局 采集及出售、收购野生植物审批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36 市林业局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审批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37 市林业局 省重点保护及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38 市林业局 对砍伐或者擅自移植古树名木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39 市林业局 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草原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40 市林业局 对违反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擅自将草原改为建设用地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41 市林业局 对非法开垦草原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42 市林业局 对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的草原,以及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上采挖植物或者从事破坏草原植被的其他活动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43 市林业局 对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区域和采挖方式在草原上进行采土、采砂、采石等活动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44 市林业局 对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破坏草原植被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45 市林业局 对非抢险救灾和牧民搬迁的机动车辆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或者从事地质勘探、科学考察等活动,未事先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未按照报告的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在草原上行驶,破坏草原植被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46 市林业局 对建设项目擅自占用国家重要湿地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47 市林业局 对建设项目占用重要湿地未依法恢复、重建湿地及逾期未改正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48 市林业局 对违法开(围)垦、填埋自然湿地、排干自然湿地或者永久性截断自然湿地水源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49 市林业局 对违法开采泥炭、从泥炭沼泽湿地向外排水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50 市林业局 对未编制修复方案修复湿地或者未按照修复方案修复湿地,造成湿地破坏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51 市林业局 对拒绝、阻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52 市林业局 对古树名木保护方案未经批准,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53 市林业局 封存可能被转移、销毁、隐匿或者篡改的文件、资料及查封、扣押涉嫌违法活动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54 市住建局 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55 市住建局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56 市住建局 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57 市城管局 对未按照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或者未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条件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单位收集、运输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58 市城管局 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单位使用的运输工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两类行为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59 市城管局 对建设单位在开展咨询、设计、施工、监理、检验检测、材料设备购置以及相关招标活动时,未明示建筑工程绿色建筑标准等级或者参数要求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60 市城管局 对设计单位未按照绿色建筑标准等级要求进行工程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或者施工图设计文件未包含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内容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61 市城管局 对建设单位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不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62 市城管局 查封、扣押无照经营的户外场所或物品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63 市城管局 对餐厨垃圾产生者或收集、运输、处理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台账或者台账弄虚作假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64 市城管局 工程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65 市市场监管局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66 市市场监管局 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67 市市场监管局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68 市市场监管局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69 市市场监管局 公司备案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70 市市场监管局 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71 市市场监管局 合伙企业备案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72 市市场监管局 歇业备案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73 市市场监管局 对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74 市市场监管局 对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75 市市场监管局 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76 市市场监管局 对明知或者应当知道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进行市场主体登记,仍接受委托代为办理,或者协助其进行虚假登记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77 市市场监管局 对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78 市市场监管局 对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或者在市场主体成立后抽逃出资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79 市市场监管局 对市场主体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80 市市场监管局 对市场主体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81 市市场监管局 对市场主体未按规定公示终止歇业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82 市市场监管局 对利用市场主体登记,牟取非法利益,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83 市市场监管局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未履行核验、登记义务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84 市市场监管局 对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使用过期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85 市市场监管局 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检验机构违反条例规定使用人员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86 市市场监管局 对生产企业未报告相关情况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87 市市场监管局 对未办理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88 市市场监管局 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库房地址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办理延续手续仍继续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89 市市场监管局 对违反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要求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90 市市场监管局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按照要求提交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或者违反规定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专门提供贮存、运输服务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91 市市场监管局 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变更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92 市市场监管局 对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从事网络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未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网络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93 市农业农村局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94 市农业农村局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95 市农业农村局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96 市农业农村局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97 市农业农村局 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98 市农业农村局 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设施或者其他水上、水下施工审批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99 市农业农村局 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装卸审批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00 市农业农村局 渔业船舶国籍登记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01 市农业农村局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02 市农业农村局 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不再具备《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03 市交通局 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和有关贯彻国防要求建设项目设计审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04 市交通局 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和有关贯彻国防要求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05 市交通局 对建设单位、主办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未按照规定采取设置标志、显示信号等措施的行为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06 市交通局 港口理货经营备案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07 市交通局 港口辅助业务经营备案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08 市交通局 占用国防交通控制范围土地审批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09 市司法局 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及台湾居民申请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10 市自然资源局 对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11 市自然资源局 对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12 市自然资源局 对非法侵占长江流域河湖水域,或者违法利用、占用河湖岸线中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13 市自然资源局 对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用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中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14 市自然资源局 对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用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中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15 市自然资源局 对违反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规定进行生产建设活动中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16 市自然资源局 对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17 市自然资源局 对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18 市自然资源局 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己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19 市自然资源局 对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的范围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20 市自然资源局 对侵犯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权益中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21 市自然资源局 对贪污、侵占、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22 市自然资源局 对接受土地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现场指界义务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23 市自然资源局 对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24 市自然资源局 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25 市自然资源局 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资质单位不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注销手续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26 市自然资源局 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资质单位不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27 市自然资源局 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单位不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注销手续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28 市自然资源局 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单位不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29 市自然资源局 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国有的博物馆、科学研究单位、高等院校、其他收藏单位以及发掘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 利,将国有古生物化石非法占为己有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30 市自然资源局 对因工程建设活动对地质环境造成影响的.相关责任单位未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地质环境监测义务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31 市自然资源局 对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侵占、损坏或者擅自移动地质环境监测设施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32 市自然资源局 对违反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管理办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33 市自然资源局 对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组织不具有评审资格的人员评审、要求评审专家出具虚假评审意见的、评审专家违反国家规定的评审标准、程序进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34 市自然资源局 对无相应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业务等三类情形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35 市自然资源局 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36 市自然资源局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在规划成果中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37 市自然资源局 对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放线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38 市自然资源局 对违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定,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占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等,修建生产、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39 市自然资源局 对违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定,在在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40 市自然资源局 对未经批准,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41 市自然资源局 对违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定,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42 市自然资源局 对违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定,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标志牌的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43 市自然资源局 查封、扣押与涉嫌违法测绘行为直接相关的设备、工具、原材料、测绘成果资料等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44 市自然资源局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45 市自然资源局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46 市自然资源局 历史建筑外部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政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47 市应急局 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48 市经信局 省级新产品认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49 市金融监管局 典当年审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50 市教体局 实施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自主设置的课程备案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51 市教体局 民办学校法人举办者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备案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52 市教体局 中等及以下民办学校修改章程备案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53 市教体局 对个人违法取得入学资格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54 市教体局 对考生作弊或妨碍国家教育考试秩序行为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55 市教体局 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56 市教体局 对个人在未成年人集中场所吸烟、饮酒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57 市教体局 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未履行查询义务,或者招用、继续聘用具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人员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58 市教体局 对学校及其教职员工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职责,或者虐待、歧视相关未成年人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59 市教体局 对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在职业教育活动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60 市教体局 对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或者非法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或个人组织、安排、管理学生实习实训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61 市教体局 对同时举办或者实际控制多所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所举办或者实际控制的民办学校疏于管理,造成恶劣影响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62 市教体局 对在民办学校筹设期内招生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63 市教体局 对高校违反国家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64 市教体局 对学校未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建立学生权利保护机制,或者制定的校规违反法律法规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65 市教体局 对教职工实施《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禁止行为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66 市教体局 对幼儿园年检不合格或者拒不接受年检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67 市教体局 对幼儿园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68 市教体局 对违反《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69 市教体局 对违反《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70 市卫健委 对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71 市卫健委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72 市卫健委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备案开展职业病诊断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73 市卫健委 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74 市卫健委 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未按标准规范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或者擅自更改、简化服务程序和相关内容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75 市卫健委 对托育机构违反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76 市卫健委 对泄露患者隐私或者个人信息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77 市卫健委 对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78 市卫健委 对未经许可擅自配置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79 市卫健委 对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按照消毒和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80 市卫健委 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未遵守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81 市卫健委 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82 市人社局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83 市人社局 对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等三种情形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84 市民政局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85 市民政局 非慈善组织类基金会的年度检查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86 市文旅局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87 市文旅局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88 市文旅局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审核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89 市文旅局 实施电影行业统计调查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90 市文旅局 对损害公共利益的八类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91 市文旅局 对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92 市文旅局 对娱乐场所指使、纵容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违法行为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93 市文旅局 对未按时办理点播影院编码、点播院线编码登记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94 市文旅局 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出境、边境旅游业务,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许可证,超范围经营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95 市文旅局 对旅行社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或者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的等行为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96 市文旅局 对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97 市文旅局 对旅行社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98 市文旅局 对旅行社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等行为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199 市文旅局 对旅行社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00 市文旅局 对旅行社登记事项变更或者终止经营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01 市文旅局 对外商投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港、澳、台地区,或者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02 市文旅局 对旅行社旅游合同不规范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03 市文旅局 对旅行社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成本的旅游团队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04 市文旅局 对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05 市文旅局 对旅行社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06 市文旅局 对导游人员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行为,以及导游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07 市文旅局 对导游人员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08 市文旅局 对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消费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09 市文旅局 对组团社或者旅游团队领队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未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或者未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10 市文旅局 对组团社或者旅游团队领队未要求境外接待社不得组织旅游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内容的活动或者危险性活动,未要求其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减少旅游项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额外付费项目,或者在境外接待社违反前述要求时未制止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11 市文旅局 对旅游团队领队与境外接待社、导游及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向境外接待社、导游和其他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索要回扣、提成或者收受其财物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12 市文旅局 对旅游者在境外滞留不归,旅游团队领队不及时向组团社和中国驻所在国家使领馆报告,或者组团社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13 市文旅局 对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内,旅行社未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14 市文旅局 对景区不符合规定的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的,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超过最大承载量未公告或报告,未及时采取疏导分流措施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15 市文旅局 对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未制作安全信息卡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16 市文旅局 对旅行社未根据风险级别采取相应措施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17 市文旅局 对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发现履行辅助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未予以制止或者更换旅行辅助人员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18 市文旅局 对导游、旅行社或者旅游行业组织未按期报告信息变更情况等七类行为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19 市文旅局 对违规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导游证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20 市文旅局 对导游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导游人员资格证、导游证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21 市文旅局 对旅行社不按要求报备领队信息及变更情况,或者备案的领队不具备领队条件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22 市文旅局 对旅游行业组织、旅行社为导游证申请人申请取得导游证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23 市文旅局 对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进行游览活动,擅自进行影响景区资源安全和人身安全的活动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24 市文旅局 对旅游经营者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含有民族、种族、宗教、地域、性别等歧视内容,以及涉及淫秽色情、邪教、赌博和教唆吸毒的项目或者活动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25 市文旅局 对旅游经营者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转团、并团,强行滞留旅游团队,或者在旅程中甩团、甩客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26 市文旅局 对旅游经营者强行出售多项联票、套票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27 市文旅局 对组团社入境旅游业绩下降的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28 市档案局 延期移交档案审批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29 市公安局 保安培训单位备案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30 市公安局 户口补录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31 市审计局 对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32 市审计局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33 市审计局 制止封存权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34 市审计局 暂停拨付与使用权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新增
235 市生态环境局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36 市生态环境局 对排污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37 市生态环境局 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38 市生态环境局 对拒报或者谎报规定环境噪声排放申报事项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39 市生态环境局 对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导致环境噪声超标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40 市生态环境局 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噪声污染治理任务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41 市生态环境局 对拒绝或者阻碍环境保护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42 市生态环境局 对未按规定向加工使用者传递风险控制信息的等行为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43 市生态环境局 对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等行为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44 市生态环境局 对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致使环境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45 市生态环境局 对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46 市生态环境局 对未按规定申领、填写联单的;未按规定运行联单的;未按规定期限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联单的;未在规定的存档期限保管联单的;以及拒绝接受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联单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47 市生态环境局 对造成辐射事故的行政处罚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248 市生态环境局 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 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 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 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行 政处罚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249 市生态环境局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贮 存和处置放射性固体废 物活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250 市生态环境局 对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单位未按照规定建 立情况记录档案等行为 的行政处罚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251 市生态环境局 对托运人未按照规定将 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 辐射安全分析报告批准 书、辐射监测报告备案的 行政处罚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252 市生态环境局 对未按照规定对托运的 放射性物品表面污染和 辐射水平实施监测等行 为的行政处罚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253 市生态环境局 对核设施营运单位未对 核设施周围环境中所含 的放射性核素的种类、浓 度或者核设施流出物中 的放射性核素总量实施 监测,或者未按照规定报 告监测结果的行政处罚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254 市生态环境局 机动车污染排放状况的监督抽测或者遥感监测 取消 根据省指导目录规范,不列入清单管理。
255 市生态环境局 建筑施工夜间作业的备案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56 市生态环境局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及其调整、变化情况备案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57 市水利局 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施工方案审核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58 市水利局 对非法向社会传播水文情报预报,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处罚 取消 根据省指导目录规范,不列入清单管理。
259 市发改委 对承储企业不能保证入库的市级储备粮达到收购、轮换计划规定质量等级和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承储企业不对市级储备粮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不能保证市级储备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60 市发改委 对承储企业擅自动用市级储备粮,虚报、瞒报储备粮的数量和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擅自串换储备粮的品种、变更储存地点,因延误轮换或者管理不善造成市级储备粮陈化、霉变,将储备粮轮换业务与其他业务混合经营,以市级储备粮对外进行担保或者清偿债务及利用不正当手段套取差价,骗取市级储备粮贷款和贷款利息、管理费用和轮换补贴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61 市发改委 节能专项资金分配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62 市公管局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备案和接受招标人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取消 根据省指导目录规范,不列入清单管理。
263 市公管局 招投标过程的现场监督 取消 根据省指导目录规范,不列入清单管理。
264 市林业局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森林经营方案审批 取消 根据省指导目录规范,不列入清单管理。
265 消防支队 对公共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在营业期间进行电焊、气焊(割)等明火作业或者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66 消防支队 消防监督检查 取消 根据省指导目录规范,不列入清单管理。
267 市住建局 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的初审转报 取消 调整为公共服务
268 市城管局 对未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线路和要求清运建筑垃圾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69 市城管局 对携带犬、猫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70 市城管局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71 市城管局 对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72 市科技局 省级众创空间备案 取消 调整为公共服务
273 市市场监管局 对企业冒用他人的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74 市市场监管局 对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销售防伪技术产品,以及已获得防伪技术产品生产许可证而超出规定范围生产防伪技术产品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75 市市场监管局 对生产假冒他人的防伪技术产品为第三方生产相同或者近似的防伪技术产品,以及未订立合同或者违背合同非法生产、买卖防伪技术产品或者含有防伪技术产品的包装物、标签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76 市市场监管局 对选用未获得防伪注册登记的境外防伪技术产品、在假冒产品上使用防伪技术产品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77 市市场监管局 对认证机构向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机产品生产产地环境要求区域或者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外产品的认证委托人出具认证证书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78 市市场监管局 对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加工产品进行有机产品认证标识标注、未依照规定使用认证标志、在认证证书暂停期间或者被注销、撤销后仍继续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79 市市场监管局 对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发现其经营、使用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未立即停止销售或者使用该药品,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80 市市场监管局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281 市市场监管局 执业药师注册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282 市市场监管局 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备案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83 市市场监管局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变动备案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84 市市场监管局 公司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备案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85 市市场监管局 非公司法人改变主管部门,未涉及主要登记事项变更的备案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86 市市场监管局 合伙企业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87 市市场监管局 棉花质量和国储棉出入库公证检验 取消 调整为公共服务
288 市市场监管局 商标侵权赔偿争议调解 取消 根据省指导目录规范,不列入清单管理。
289 市市场监管局 对公司未依照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90 市市场监管局 对企业法人违反登记管理规定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91 市市场监管局 对合伙企业未依照规定办理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92 市市场监管局 对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未依照规定办理外国合伙人《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备案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93 市市场监管局 对隐瞒真实情况采用欺骗手段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94 市市场监管局 对应当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而未办理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95 市市场监管局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广告发布登记、广告发布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行为、未按规定报送报表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96 市市场监管局 对企业名称、住所或者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而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未发生变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变更申请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97 市市场监管局 对企业未按规定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98 市市场监管局 对企业试生产的产品未经出厂检验合格或者未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即销售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299 市市场监管局 对企业未提交自查报告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00 市市场监管局 对认证机构发放的有机产品销售证数量超过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所生产、加工的有机产品实际数量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01 市市场监管局 对从事生猪产品销售、肉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伙食单位,销售、使用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以及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产品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02 市市场监管局 对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按规定查验、索取采购的药品、医疗器械相关资料,建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档案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03 市市场监管局 对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从不具有药品或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医疗器械,从超经营方式或者超经营范围的企业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04 市市场监管局 对使用单位未按规定指定内设机构或者人员统一采购药品、医疗器械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05 市市场监管局 对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按规定贮存、养护、维护药品、医疗器械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06 市市场监管局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依照规定办理登记事项变更,派出销售人员销售医疗器械未按照要求提供授权书,未在每年年底前提交年度自查报告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07 市市场监管局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未按照规定进行整改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08 市市场监管局 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09 市市场监管局 对乱收费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10 市市场监管局 临时扣留需要认定的营业执照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11 市农业农村局 动物疫情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 取消 调整为公共服务
312 市农业农村局 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资格认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13 市农业农村局 在地方媒体发布兽药广告审批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314 市交通局 各类船员考试考务费征收 取消 根据省指导目录规范,不列入清单管理。
315 市交通局 中级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市级:市级权限范围内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取消 根据省指导目录规范,不列入清单管理。
316 市交通局 船员服务备案 取消 根据省指导目录规范,不列入清单管理。
317 市交通局 船员考试 取消 根据省指导目录规范,不列入清单管理。
318 市交通局 跨省、跨省内设区的市客运车辆变更审核和县际客运车辆变更管理 取消 根据省指导目录规范,不列入清单管理。
319 市交通局 对船员在船工作期间未携带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20 市交通局 对未按照规定随船携带或者保存《船舶现场监督报告》《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行为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21 市交通局 对游艇操作人员操作游艇时未携带合格的适任证书行为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22 市交通局 对道路客运、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行为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23 市交通局 对客运经营者等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或者转让、倒卖、伪造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行为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24 市交通局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25 市交通局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26 市交通局 对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27 市交通局 对未将报废船舶的船舶营运证或者国际船舶备案证明书交回原发证机关行为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28 市商务局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29 市应急局 非煤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330 市自然资源局 矿业权出让收益和矿业权占用费征收 取消 根据省指导目录规范,不列入清单管理。
331 市自然资源局 测绘资质(乙、丙、丁级)初审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332 市应急局 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确认 取消 根据省指导目录规范,不列入清单管理。
333 市应急局 市级安全社区的确认 取消 根据省指导目录规范,不列入清单管理。
334 市应急局 非煤矿矿山企业建设项目、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烟花爆竹仓储建设项目、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监督核查 取消 根据省指导目录规范,不列入清单管理。
335 市教体局 公、民办高职高专院校和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章程修改的核准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336 市教体局 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337 市教体局 实施中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置的专业、开设的课程、选用的教材备案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38 市人防办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质初审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39 市气象局 涉外气象探测站(点)备案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40 市卫健委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省级指导目录)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市级2021目录)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341 市卫健委 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342 市卫健委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 取消 根据省指导目录规范,不列入清单管理。
343 市卫健委 病残儿医学鉴定 取消 根据省指导目录规范,不列入清单管理。
344 市卫健委 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取消 根据省指导目录规范,不列入清单管理。
345 市卫健委 对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46 市卫健委 对超出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区域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47 市卫健委 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使用没有依法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的人员从事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48 市卫健委 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49 市卫健委 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等十类情形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50 市卫健委 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以外的机构或者人员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51 市卫健委 对经考核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超出注册的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活动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52 市卫健委 对买卖、出借、出租或者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53 市卫健委 对实施交通卫生检疫期间,检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和与其密切接触者隐瞒真实情况、逃避交通卫生检疫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54 市卫健委 对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55 市卫健委 对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56 市卫健委 对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57 市卫健委 对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58 市卫健委 对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学技术鉴定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59 市卫健委 对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60 市卫健委 对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61 市卫健委 对用人单位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62 市卫健委 对用人单位违反《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未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63 市卫健委 对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64 市卫健委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65 市卫健委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66 市卫健委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67 市卫健委 对逾期不校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继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68 市卫健委 对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丢弃医疗废物和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69 市卫健委 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泄露服务对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八类情形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70 市卫健委 对职业卫生专职技术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从业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71 市卫健委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产前诊断和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72 市民宗局 宗教团体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备案或注销备案 取消 调整为公共服务
373 市民宗局 民族中小学设立、变更、终止备案 取消 根据省指导目录规范,不列入清单管理。
374 市民宗局 宗教活动场所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等事项备案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375 市人社局 设立技工学校审批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376 市人社局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C类)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377 市人社局 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及其工作成果评鉴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378 市人社局 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认定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379 市人社局 职工退休申请核准 取消 调整为公共服务
380 市人社局 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浮动确定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381 市人社局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核发(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除外) 取消 调整为公共服务
382 市人社局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认定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383 市人社局 职业资格证书核发(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除外) 取消 调整为公共服务
384 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稽核 取消 根据省指导目录规范,不列入清单管理。
385 市人社局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设站申报及博士后人员进出站审核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386 市人社局 对民办学校的章程未规定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出资人擅自取得回报的等五种情形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87 市人社局 对民办学校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或者向审批机关备案的材料不真实的情形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388 市人社局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相关规定且逾期拒不改正行为的处罚 取消 根据省指导目录规范,不列入清单管理。
389 市人社局 违反劳动保护相关规定行为的处罚 取消 根据省指导目录规范,不列入清单管理。
390 市民政局 慈善组织异地公开募捐备案 取消 调整为公共服务
391 市民政局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 取消 调整为公共服务
392 市民政局 权限内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处罚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393 市民政局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使用的监督检查 取消 根据省指导目录规范,不列入清单管理。
394 市民政局 对基金会信息公布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取消 根据省指导目录规范,不列入清单管理。
395 市民政局 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取消 调整为公共服务
396 市民政局 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取消 根据省指导目录规范,不列入清单管理。
397 市文旅局 民办博物馆的设立审批(承接省政府下放事项)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398 市文旅局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印刷企业和外商独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审批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399 市文旅局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变更的审批(涉外及港澳台除外)(承接省政府下放事项)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400 市文旅局 娱乐经营许可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401 市文旅局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402 市文旅局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403 市文旅局 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404 市文旅局 音像复制单位、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接受委托复制境外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许可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405 市文旅局 音像制作单位的设立、变更审批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406 市文旅局 音像、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407 市文旅局 小功率的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408 市文旅局 导游证核发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409 市文旅局 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410 市文旅局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设立审批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411 市文旅局 举办营业性艺术展览、文艺比赛的审查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412 市文旅局 设立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的备案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413 市文旅局 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核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414 市文旅局 电视剧制作许可审核转报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415 市文旅局 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核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416 市文旅局 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初审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417 市文旅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核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418 市文旅局 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电视节目审核转报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419 市文旅局 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不含小功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初审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420 市文旅局 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核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421 市文旅局 广播电台、电视台和付费频道设立、终止、变更审核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422 市文旅局 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核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423 市文旅局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核转报(接收境外电视节目)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424 市文旅局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审核转报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425 市文旅局 艺术考级机构有关事项备案 取消 调整为公共服务
426 市文旅局 印刷委托书的备案 取消 调整为公共服务
427 市公安局 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安全许可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428 市公安局 民用枪支配购许可 取消 调整实施层级
429 市公安局 对非法获取保安培训许可证的处罚 取消 法律法规立改废
430 市地震局 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 取消 根据省指导目录规范,不列入清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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