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教师岗位(专业测试1)
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2021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入围专业测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按30%、《综合应用能力》按40%,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4)合成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含加分,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岗位的考生公共科目中两科笔试成绩总分放宽到13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工作安排,近期将进行教师岗位的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方式为专业测试1。现将2021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请入围教师岗位(专业测试1)的考生于2021年7月19日上午8:00-11:30到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160号)二楼大厅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其他岗位(专业测试2)入围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果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及时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如按原通讯方式联系不上,后果自负。
二、资格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等材料。
3.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等材料。2021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5.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第4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6.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上述正在服务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疫情防控
1.考生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以下简称“安康码”),并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安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经现场确认后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2.考生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3.现场资格审核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考生,本人不得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可提前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反映情况。
4.考生在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入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超过37.3℃,考生本人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理。
5.进入资格审核现场后,必须确保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应自备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考生要及时离开现场,避免人群大量聚集。
6.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前要认真阅读本通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564-3376209、3376108
附件:1.2021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 关于同意XXX同志参加2021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的证明
3. 关于ⅹⅹⅹ同志工作经历的证明
4.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5.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承诺书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2日
附件1:2021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xls
附件2:关于同意XXX同志参加2021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的证明.docx
附件3:关于ⅹⅹⅹ同志工作经历的证明.docx
附件4: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
附件5: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承诺书.docx